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

河东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转变作风,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管理,逗硬奖惩,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教师形象,特制定如下

一、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学校要长期坚持把师德师风学习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学习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优秀教师典型事迹等应作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学习的经常性内容。新聘用教师必须参加岗前职业道德集中培训和集体入职宣誓。每学期开学,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签署师德承诺书并进行庄严宣誓。通过学习、承诺、宣誓活动,让每位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保持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师德师风民主评议制度

学校要长期坚持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组织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及每个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评议。每学期均要认真开展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教师、校长评教师、家长评教师、社会评教师活动。校长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了解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情况。 三、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学校有违反师德规范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师德师风群众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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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师德师风群众举报制度,学校要设立面向社会、面向家长、面向教师、面向学生的师德师风违纪违规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有条件的开通校内教师QQ群、校长邮箱等,构建完善的监督举报网络,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要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从重从严处理。 五、师德师风谈话警示制度

学校要建立师德师风谈话警示制度,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一是利用每周例会、开学会、政治学习会、学期总结会等对学校教师群体进行集体谈话警示;二是针对师德师风有不良反映的教师进行个别谈话警示。集体谈话警示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年度内个别谈话警示达到3次的教师待岗学习整顿。

六、风险人物重点监控制度

建立师德师风风险人物重点监控制度。学校对师德师风有不良反映的教师,在进行个别谈话警示的同时,必须实行师德风险重点防范监控。采取学校行政领导一对一帮扶方式,帮助师德师风有不良反映的教师能及时发现问题、悬崖勒马,重塑师德形象。 七、师德师风定期排查制度

建立师德师风定期排查制度。学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师德师风拉网式集中大排查行动。针对师德师风的热点、焦点问题及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反馈的相关信息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做到不良苗头及时发现、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和精神问题的教师应及时采取具体防范措施。

八、师德师风考核评估制度

学校要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标准(试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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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本校实际,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采取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师德师风情况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要公示,《师德考核表》和《年度考核表》一起交教育局备案,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与年度奖惩挂钩,作为教师聘用、职称评聘、评先选优、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依据。对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和教师群体要给予表彰奖励,要树立学习榜样,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典型事迹,对师德师风建设成绩突出的学校要大力宣传报道。对师德败坏、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要严厉惩处,绝不姑息。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即为基本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或者因犯错误不确定等次的,严格按照罗府办发【2009】121号文件精神(“学校工作人员凡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或因犯错误年度考核不评定等次的,考核次年停发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考核次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发放,并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执行。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发生师德师风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的,当年学校督导评估考核降低一个等次,并与核拨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九、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学校要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即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传播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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