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五金运动用品厂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
1.0 目的:
识别和评价公司内能控制或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确定、更新重大环境因素,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以实现对环境污染的预防。 2.0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在科研、生产、服务过程中对能够控制和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与更新控制。 3.0 定义:
3.1 环境: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3.2 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3.3 重要环境因素: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3.4 环境影响: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环境因素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4.0 职责:
4.1 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重大环境因素清单》。
4.2 生产安全部是该程序的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识别公司环境因素,对各单位各项目识别出来的环境因素进行确认、汇总、登记、评价、更新,并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 各单位负责识别所属范围内的环境因素,建立并更新本单位的《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报生产安全部,对本单位的环境因素实施控制管理。 5.0 流程图:(见附图) 6.0 工作程序:
6.1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时机
6.1.1 公司首次建立管理体系时需进行初始环境因素评价; 6.1.2 环境因素识别方法
公司主要通过例会讨论、工作流程分析和现场调查的方法来识别环境因素。 6.1.3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范围分两大部分:
a) 公司内部:即公司自身的日常科研、生产和服务、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活动范围,也包括己纳入计划的、新开发的、修改的活动或服务所需补充的环境因素。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贯彻清洁生产、预防污染的思想,同时关注政府和顾客的意见,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b) 相关方:与公司科研、生产、服务有关的外部的供方、外包服务方,外来参观、检查工作人员等,可望施加影响的活动、产品、服务。 6.1.4 环境因素识别过程要求
6.1.4.1 生产安全部负责将《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发放到各相关单位。
6.1.4.2 各单位根据《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的内容,组织本单位人员从其活动、产品、服务中找出能够控制或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填入《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通过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列入《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将此表报生产安全部。
6.1.4.3 生产安全部对填写的内容进行确认、汇总、登记,形成公司《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及《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将其下发到有各单位。
6.1.4.4 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清单进行补充完善,对新出现的环境因素以《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形式报给生产安全部。
6.1.4.5 生产安全部根据各单位反馈来的环境因素,补充、修改公司《重大环境因素清单》。 6.2 识别环境因素的依据
6.2.1 识别环境因素应考虑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八个方面。 6.2.1.1 三种状态:
正常状态:指固定、例行性和计划中的作业与程序; 异常状态:指在计划中,然而不是例行性的作业; 紧急状态:指可能或已发生的紧急事件。 6.2.1.2 三种时态:
过去: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
现在:现在正在发生的、并持续到未来的环境问题;
将来:不可预见什么时候发生且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如:新材料的使用、工艺变化、产品服务、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变化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6.2.2 八个方面: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废弃物管理、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土地污染、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当地其他环境问题及社区问题。 6.3 环境因素的评价
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采用是非判断法和打分法。
6.3.1 是非判断法
环境因素若出现影响全球范围、社区强烈抱怨、客户的合理投诉、对公司形象有影响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等任一方面时,确定为重大环境因素。 6.3.2 打分法
--- 在确定重大环境因素时应考虑: A. 影响范围; B. 影响程度; C. 产生量; D. 发生频次; E. 法规符合性; --- 评价方法: 影响范围 A 全球范围5分 周围地区4分 场界内3分 员工10人以下2分 操作员本人1分 影响程度 B 严重5分 一般3分 轻微1分 产生量 C 大5分 中3分 小1分 发生频次 D 持续5分 法规符合性 社区关注度 E F 超标5分 强5分 中3分 小1分 间隔4分 接近标准3分 夜间3分 白天2分 偶然1分 达标1分 注: 1. 当E=5或F=5时,可评为重大环境因素。 2. 水、电消耗只评价C、D两项,总分≥8时可评为重大环境因素。 3. 当A+B+C+D+E≥14时可为重大环境因素 6.3.3 相关方环境因素评价时的注意事项
---评价依据
1) 相关方环境质量现状与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之间的差异; 2) 相关方的环境行为是否合法;
3)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 4) 是否会引起恶性影响。 6.4 重大环境因素的确定
6.4.1 生产安全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汇总的公司《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采用几种方法结合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