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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2013)考第 号
西安市配合基建工程 考古发掘协议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二○一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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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配合基建工程考古发掘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国家文物局[90]248号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2012]02号文件等法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与指导精神, 基建项目中考古发掘工作由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承担。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该项目中考古发掘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 考古发掘工作进行前,甲方应与当地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排除
可能干扰发掘工作的各种人为因素,以保证考古发掘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考古发掘的土方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现场需要配备民工,并
派出专人进行管理,对发掘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支护、加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考古发掘结束后如需回填,土方回填工作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土方开挖人员必须听从乙方人员指挥,如因甲方人员不听
指挥或自身不慎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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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掘现场的文物安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设置专职保安,搭
建安全看护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确保工地现场文物与人身安全。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进行
施工,科学发掘,精确记录,确保发掘质量。田野考古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考古工作报告书。 2、 发掘过程中,乙方应与甲方积极合作,合理安排,尽量缩短
工期、降低成本,把对甲方基建工程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3、 乙方有责任对发掘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如发现情
况立即告知甲方,如因乙方工作指导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如塌方等),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 发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有
效工作日 个。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四、 发掘费用与付款方式:
1、 取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计委、
财政部、文物局颁发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90]文物字第248号)规定,结合西安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取费标准,收取发掘费用。
2、 取费标准与发掘费用:该项目共发掘古墓葬 座,每座
元。共计费用 整(¥ )。 3、 付款方式: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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