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初探
事业单位大多是以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公益单位。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的物质条件,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提供,其收支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并通过对资金的严格管控,防止资金出现浪费和损失。事业单位对收支活动实施内部控制,就是运用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实施控制措施、制定评价标准,对其财务收支活动的主要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以提高财务收支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其目标是实现单位收入支出合规合法、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随着国家财务制度的日益完善和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不断健全,目前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得到持续规范。但仍有少数单位因内控意识淡薄,监督审批缺失,在单位内部管理中存在一系列问题,个别问题严重的单位甚至收支控制失灵。因此,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及时堵塞漏洞,是事业单位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必然选择。
一、单位内部收支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因事业单位收入中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均由上级主管部门通过预算安排或专户拨付,这类收入风险较小。存在
问题主要集中在对其他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的控制上。
1.收入未在单位账内核算。如通过下属企业收取单位房屋出租收入,并在所属企业账内核算;委托展览、会务公司举办展会、培训,将展位费、培训费直接汇入单设账号或会展公司账号,造成展会、培训收入账外核算。
2.收入未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如产品销售收入由销售人员直接收取,财务人员不掌握销售合同签订情况,账务处理没有依据,无法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账。
3.产品销售与财务管理相脱节。经销产品没有合同协议,凭单位或个人信用进行交易;财务部门对产品的生产计划、产品出入库及相关收入的应收未收情况等均不掌握。
4.将收入计入往来科目。如将应确认收入的款项直接计入往来科目,或者先将收入计入往来科目,再根据销售人员的开具销售发票后再确认为收入,造成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每年大量结转。
5.通过中间账户转入收入。如产品销售收入通过个人账户汇入单位,入账依据只有个人储蓄账户汇款的银行进账单据。对收入是否完整,是否应收尽收无法开展有效监管。
上述种种行为可能导致收入流失、销售人员舞弊、私设小金库等风险的发生。
(二)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全面预算体制的推行已将单位各项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特别是十八大以来针对会议、差旅、培训、出国、招待等各项制度的密集出台,对支出事项进行了更
加严格的规范。但从实际执行的情况看,个别方面仍存在制度不够细化、一些制度不落实,从而导致对支出的无效控制。
1.支出审批流于形式。未规范内部支出事项的审批流程,往往是支出发生后才集中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同时,也存在越权审批问题。
2.关键岗位内控缺失。单位没有赋予财务人员应有的监管职责,财务人员不受重视,甚至有的单位没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实际执行中,财务人员只负责审核支出票据的真伪,对具体支出事项没有监督权,财务管理存在重大漏洞。
3.原始单据不全。主要表现在支出内容不真实不完整和支出凭证未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不能明确反映支出事项的全貌。如以编制虚假名单领取劳务费方式;以收集单程车票报销差旅费方式套取资金;以各类超市、电商开具虚假办公用品发票形式;以虚构会议、加班事项的名义报销餐费支出套取现金等。
由于支出事项内控不健全,缺乏统一有效的监控机制,存在着财务信息严重失真、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贪污公款等风险。
二、原因分析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内部控制意识参差不齐。内部控制意识的建立是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颁布,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
标准初步形成,内控建设已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但个别单位仍无法摆脱陈旧的思维桎梏,特别是在单位的收支管理方面,部分单位重创收轻规范,重业务轻管理。单位整体内控意识较为淡薄,领导监管缺位,业务人员轻视制度,财务人员不敢监管或无相应监管权力,内部控制严重缺失。
(二)管理制度不明确或不够细化。收支管理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首先要依赖于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要完善事业单位收支内控体系,制度设计应尽可能细化。结合目前各单位实际情况,个别方面仍存在制度不够细化问题。如委托业务费支出目前尚无统一的制度规范,单位自行制定的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无标准可循,实际执行中对工作量、智力投入、相关物化成本等的设定缺乏科学量化的测算依据,一定程度造成资金在受托单位沉淀或者向特定关系人、关系单位输送利益的风险。此外劳务费、试剂耗材采购、科研经费等都因制度细化程度不足存在支出风险。
(三)将财务收支制度等同于内部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出台后,缺乏实施方面的配套政策,使各单位对内控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的指导运用停留在表面,对具体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缺乏深入研究,认为内部控制就是财务收支制度,只要依据国家财务管理的各类法规将单位的财务收支制度建立起来,单位的收支内部控制就健全了。这样产生的后果是舞弊者千方百计转换形式,掩盖其经济业务的实质。如招待费全部编制虚假的会议通知和签到表转换为会议费,将礼品支出开具发票时开为办公用品,在办公经费中列支等。
(四)内部牵制制衡机制未完全建立。单位收支内控失灵的
一个特点就是内部牵制制衡的脱节。财务会计是收支管理内控体系的关键职能部门。个别单位以人数较少、部门设置简单为由,在岗位设置时未确保岗位职责权限明晰。从典型案例来看,经办人员随意性极大,财务部门不掌握合同协议签订情况,仅依据开具的销售发票确认收入;财务人员不履行支出审核职责,部分支出不考察具体成果、不核实事项真实性、甚至无相关说明,只要领导签批后财务就将经费列支,这些都直接引起收支内控失灵。
三、对策建议
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几个方面对策建议:
(一)加强引导,明确职责,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良好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构建,需要单位“一把手”首先建立意识,单位领导要亲自参与内控体系,保证内控建设顺利实施。事业单位还应采取措施,对全体职工加强收入支出内部控制教育,转变与现有财务管理脱节的陈旧观念;确立财务部门收支管理关键职能部门的地位;建立单位“人人学制度、人人懂制度,人人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制度入手,建立机制,将制度嵌入内部管理流程中。首先事业单位要梳理现有收支管理制度体系,抓紧健全各项制度,对制度不够细化的应进一步细化,确保各项收支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重要的是要落实制度,将各项制度嵌入内部管理流程中,制度管人、流程管事,通过流程做到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如现行的会议费管理,除明确规定了会议开支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