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关于表彰全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关

于表彰全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人发[2008]11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 【发布日期】2008.09.25 【实施日期】2008.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关于表彰全市统计工作先进集

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渝人发[2008]11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统计局、国家调查队,市统计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重庆调查总队各处室,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市统计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方法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各地各部门统计工作者,在努力实施统计改革和扎实推动统计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 / 4

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各级统计部门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全市

统计改革,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决定对涪陵区统计局等50个全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龙渝洪等100名全市统计工作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统计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重庆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重庆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先进集体名单(50个) 涪陵区统计局 黔江区统计局 渝中区统计局 巴南区统计局 大渡口区统计局 江津区统计局 丰都县统计局 忠县统计局 2 / 4

国家统计局万州调查队

国家统计局涪陵调查队 国家统计局巴南调查队 国家统计局江津调查队 国家统计局丰都调查队

江北区统计局观音桥街道统计所 九龙坡区九龙镇统计管理办公室 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统计站 璧山县璧城街道综合统计办公室 梁平县礼让镇人民政府统计办公室 城口县修齐镇人民政府统计管理办公室 武隆县巷口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奉节县永安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 重庆诗仙太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

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长江电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3 / 4

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重型汽车集团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鸽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大江信达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化工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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