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流程具体说明

长治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工作流程具体说明

为了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阶段各项工作,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部署,以及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长治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长治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人发﹝2009﹞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方法和步骤作以下说明:

一、清理岗位及人员

目的:摸清“家底”,为设岗和聘用作准备。

内容:1、有多少工作岗位,为岗位设置提供依据。 2、正式在册人员现状,职工在岗情况,为岗位聘用和执行劳动纪律提供依据。

3、任务饱和或业务开展情况,现有人员职责任务情况,主要是搞清楚每个职工承担的岗位数及完成岗位任务的情况,为岗位设置和职工竞聘上岗提供依据。

4、摸清本单位编制外临时工人员的岗位及其职责,为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提供情况,也为编制内未聘人员提供工作岗位。

二、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并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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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社行政部门核准。

1、方案内容应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和任务、单位规格、功能、以及隶属关系、经费形式、编制情况、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及名称、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要有基本数据)等。

(2)岗位类型:根据社会职能和职责任务确定本单位属于三类岗位中的哪一类为主体岗位(三类岗位是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依据的相关政策规定,有无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

(3)拟设置岗位情况:根据本单位编制数或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状况拟定岗位总量,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主体岗位类别,主体岗位数量,其他两类辅助岗位的数量和设置的理由。

(4)岗位等级控制比例:各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确定的主体岗位,按照事业需要和现有人员状况确定每个岗位等级和各等级岗位内部控制比例。

(5)最高等级岗位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6)实施方法步骤、监督、保障措施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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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岗位设置审核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的报告(报告中需写明事业单位的功能、职责、类型、确定各类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情况)(5份);

(2)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文本(5份及电子文档); (3)由主管部门审核并加注意见的《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山西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各5份);

(4)机构编制部门设立单位的审批文件、调整内设机构和增减编制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核准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金管理台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核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管理人员的任命(聘任)文件、有关部门的备案批复书;

(8)技师以上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指标文件;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三级医院、国家级重点中专等类似单位要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10)按要求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和数据电子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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