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聘任方: 受聘方: 研究方向:

为保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顺利实施,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

外国青年学者岗位聘期为X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聘任期满后可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向为保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申请延续资助。其后,聘任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 惩。

东南大学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研究课题名称:

二、甲方义务

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指定联系人XXX,负责向外国青年学者提供政策咨询,并协助进行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为乙方提供相当于博士后待遇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以及提供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所需要的校内相关政策。

三、乙方权利

1.乙方享受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四、乙方义务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实施方案(试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资助期内保证在甲方单位全职工作。

3.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知识产权,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在中国工作期间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各项管理规定,出色完成聘期内应履行的“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

项目所涉及到的任务。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 评审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报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 评审委员会审定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对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应征得对方同意。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Signature):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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