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和专项检查。具体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固定行车设备定期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检查结果记入《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危及行车安全的,须立即采取措施;当时不能解决的,要安排计划,限期完成,并进行复查;需要上级解决的,要按程序上报。
将上版的“直接负责维修及使用的部门”改为“直接负责维修及管理的部门”,是由于设备的使用部门不一定是管理部门。
由于各等级车站技术设备涉及专业多、各铁路局情况不统一,专业范围和管理制度不完全一致,为更具操作性,《技规》对设备检查只作原则性规定,铁路局应结合实际情况,在《行规》等技术规章中做出具体规定。
在进行定期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时,需要检查的内容很多,只有涉及固定行车设备的检查结果要求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它包括利用移动设备对固定行车设备的检查结果。
高铁、普铁第22条 铁路局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组织专项检查。其中:??
2.登乘机车、动车组列车或其他旅客列车尾部对线路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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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根据需要可加密检查或随时检查。
铁路总公司专业技术机构根据线路的年通过总重、线路允许速度,使用专用设备定期对主要线路进行轨道、通信信号、接触网检查和钢轨探伤。
本条规定了铁路局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的内容及周期,调整了部分专项检查的周期。为确保设备质量良好,结合设备实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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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规定铁路局根据需要可加密检查或随时检查。
1.4灾害防护
高铁第24条 铁路应根据沿线的风速、降雨量、降雪量、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质条件以及线路环境、设计速度等情况,建立相应的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对风雨雪、地震灾害和异物侵限等实时监测报警或预警。
对于常年大风区段,根据需要设置防风设施。 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现场监测设备、基站、区间中继站、无人值守变配电所和紧急疏散通道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高铁第25条 铁路局应根据历年降雨、洪水规律和当年的气候趋势预测,发布防洪命令,制定防洪预案,汛期前进行防洪检查处理,完成防洪工程和预抢工程,储备足够的抢险材料及机具,组织抢修队伍并进行演练,发动沿线群众建立路地联防机制。加强雨中和雨后的设备检查,严格执行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强化降雨量和洪水位警戒制度、防洪重点处所监护制度。对于防洪重点处所,有条件的应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对水流量大、河床不稳定的桥梁,要设置必要的监测装置,建立观测制度,掌握桥梁水文及河床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预防和整治措施。汛前,须将防洪重点处所抄送相邻相关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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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采用综合接地系统。贯通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 Ω。 普铁第24条 铁路局应根据历年降雨、洪水规律和当年的气候趋势预测,发布防洪命令,制定防洪预案。汛期前进行防洪检查处理,组织有关部门对沿线危树、危石进行检查,完成防洪工程和预抢工程,储备足够的抢险料具及机具,组织抢修队伍并进行演练,依靠当地政府建立群众性6
的防洪组织。加强雨中和雨后的检查,严格执行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强化
降雨量和洪水位警戒制度、防洪重点处所监护制度。对于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地点,有条件时可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对水流量大、河床不稳定的桥
梁,要设置必要的监测仪器,建立观测制度,掌握桥梁水文及河床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预防和整治措施。汛前,须将防洪重点处所抄送相邻相关铁路局。??
“自动报警装置”不包括高速铁路装备的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中的防灾设备,是指线路交付运营后,由于附近山体、建(构)筑物或其他环境发生变化后,根据运营需要而装设的。
高铁第26条、普铁第25条 对防寒工作,应提前做好准备。铁路局要抓好以下工作:
1.对有关人员进行防寒过冬培训,并按规定做好防寒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工作;
2.对铁路技术设备进行防寒过冬检查、整修,并根据需要做好包扎管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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