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DT-SMXHYPC 209 0202-2005 6.1 燃油库安全管理必须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燃料系统设备运行规程》、《燃料设备检修工艺规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
6.2 每年3月1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对燃油库安全管理的自查工作。 6.3 燃油库安全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6.4 燃油库内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标准。
6.4.1油区周围必须设置围墙,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m,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油区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规定。
6.4.2 油区必须制订油区出入制度,进入油区应进行登记,并交出火种,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进入油区。进入油区必须关闭无线移动通信工具。
6.4.3 油区的一切电气设施均应选用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电缆或暗线,不准有架空线。
6.4.4 油区内应清洁、无干草、无油污,不得贮存其它易燃物品和堆放杂物,不得搭建临时建筑。 6.4.5 油区内应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卸油区及油罐区必须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油管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输油管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每隔25米一处。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雷雨季节前须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防静电接地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宜超过30Ω,漏天敷设的管道每隔20-25m应设防感应接地,每处接地电阻不超过10Ω。 6.4.6 卸油区内铁道必须用双道绝缘与外部铁道隔绝。油区内铁路轨道必须互相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5Ω。
6.4.7 油罐区周围应有符合要求的防火堤,并应有下水道或水封井,下水应设闸门控制。正常运行时,闸门保持常开状态,当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关闭。防火堤应坚实完整,不得挖洞、开孔,如工作需要在防火堤挖洞、开孔,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在工作完毕后及时修复。
6.4.8 油罐顶部应装有呼吸阀和阻火网,呼吸阀应保持灵活完整,阻火器金属丝网应保持清洁畅通。油罐应设固定的冷却水装置和泡沫灭火装置。油罐各栏杆、楼梯应完好无损,防止人员坠落。 6.4.9 油泵房门窗应向外开放,室内有通风、排气设施,油泵房与操作室的监视窗应设双层玻璃。 6.4.10 油泵房及油罐区内禁止安装临时性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敷设临时管道,不得采用皮带传动装置,以免产生静电引起着火。
6.4.11燃油管道及阀门应有完整的保温层,油管道、阀门、法兰附近的高温管道保温层上应包裹铁皮,防止燃油喷漏到高温管道引起着火。
6.4.12所有出入油库区的人员必须按照《油库区出入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遵守相关防火管理规定,方可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任何人员违章,油库值班员有权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离开油库区,受到相应的安全教育,重新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继续工作。 6.4.13油库内有杂草时,应及时联系相关人员清除。 6.5 燃油库内所有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6.5.1卸油工作
6.5.1.1 卸油栈台应保持干净整洁,冬季应清扫冰雪,并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
6.5.1.2 进入油罐的燃油蒸汽加热温度不超过250℃,油车卸油加温时,应严格控制温度,柴油不超过50℃。同时应考虑到加热部件外壁附着物不致有引起着火的可能,以免引起火灾。
6.5.1.3 打开油车上盖时,严禁用铁器敲打,开启上盖时应轻开,人应站在侧面,上下油车应检查梯子、扶手、平台是否牢固,防止滑倒。卸油沟的盖板应完整,卸油口应加盖,卸完油后应盖严。严禁将箍有铁丝的胶皮管或铁管接头伸入卸油口。
6.5.1.4 火车机车与油罐车之间至少有两节隔车。在油区行车时行驶速度应小于5公里/小时,不准急刹车,挂钩要缓慢。车体不准跨在铁道绝缘段上停留,避免电流由车体进入卸车线。 6.5.1.5 工作人员应待机车与油罐车脱钩离开后,方可登上油车开始卸油工作。
6.5.1.6 启动真空泵对卸油系统抽真空,待真空泵入口空气门充分冒油后,方可启动离心式卸油泵开始卸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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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T-SMXHYPC 209 0202-2005 6.5.1.7 卸油过程中,值班人员应经常巡视,防止跑、冒、漏油。并对所卸的油罐油位进行监视,卸尽油后应立即关闭卸油鹤管与卸油母管之间的联络门,并定期检查油罐油位,油罐油位高于10m时应立即切换至备用油罐。
6.5.1.8 在卸油中如油区上空遇雷雨或附近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
6.5.1.9 卸油工作完毕,应测量油罐油位,恢复各门正常位置,汇报班长,做好记录。 6.5.2 供油系统运行
6.5.2.1 油库值班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油库值班员应了解燃油的性质和有关防火防爆规定,会使用2119电话报警。
6.5.2.2 班前及接班后每2小时应对油系统全面检查一次并做记录,严格监视油罐和油加热器油温,掌握油罐、管道、油泵的运行及库区情况,在设备存在问题时,应增加检查次数。
6.5.2.3 值班员在接班后和交接班前需将油库情况向当班燃料运行班长和当值值长汇报。 6.5.2.4 当运行油罐油位低于1.5米时,汇报班长采取措施,及时切换备用油罐运行。
6.5.2.5 正常运行时油压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若油压大于4.0 MPa或泵体温度大于65℃时,应停止供油泵运行。
6.5.2.6 每次卸油后或倒罐前,经值长和经营部同意,对备用油罐进行放水检查,汇报当班燃料运行班长和当值值长,并做好油罐放水后油位记录。
6.5.2.7 定期测试油泵房内可燃气体浓度,一级报警值为20%LIE,运行时并根据情况启动油泵房内各通风机,以排除可燃气体,防止发生不安全事件。具体要求: ――设备正常运行时,接班前、后各测量一次。
――如遇动火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动火工作要求在首次动火前测量一次和动火工作中每隔两小
时测量一次,并在工作票附页《可燃性、易爆性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测定表》中填写所测数据。
6.5.2.8下列情况下及时启动油泵房内通风机:
A、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启动通风机降温;
B、当油气测试仪浓度超过10%LIE时,启动通风机进行通风; C、当油泵房门窗需要关闭时,应启动通风机进行通风; 6.5.2.9#1污油池油位高时,应及时启动#1污油泵,将水排入#2污油池,净油通过#2污油泵打至油罐。 6.5.2.10油库设备正常运行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技术参数: ---供油泵出口压力:3.0-3.5MPa
---油罐油温≤50℃;供油温度≤45℃。 ---供油泵各振动值控制在0.08mm以内。 ---加热器入口蒸汽压力≤0.472 MPa
6.5.2.11认真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定和各项定期工作。 6.5.3消防系统运行
6.5.3.1泡沫消防泵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消防设备所有管道、阀门、表计齐全良好。
---泡沫箱内有足够数量的药液,消防前池水量充足。 ---电气系统接线良好,各系统地角螺栓联接紧固。 ---泡沫消防泵出口压力0.7-0.9 MPa。 ---泡沫消防泵电机电流90-100A。
6.5.3.2 认真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定和各项定期工作。 6.5.4油罐油温控制
6.5.4.1冬季12月当环境最低温度降至2℃时,投入蒸汽伴热系统,应控制进入油罐的燃油蒸汽加热温度不超过250℃,升温速度不超过2℃/小时,并严格控制油罐油温,不超过30℃。春季二月,当环境最低温度升至5℃时,应退出蒸汽伴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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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T-SMXHYPC 209 0202-2005 6.5.4.2油温高至45℃时,应投入油罐淋水装置进行降温。 6.6 燃油库所有设备的检修维护 6.6.1一般检修工作
6.6.1.1 油库的一切检修工作,必须正确地办理设备检修工作票,并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6.6.1.2 燃油设备检修开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当值运行人员必须共同将该检修设备与运行系统可靠地隔离,在与系统、油罐、卸油沟连接处加装堵板,并对被检修设备进行有效地冲洗和换气。 6.6.1.3 测定设备冲洗换气后的气体浓度,严禁对燃油设备及油管道采用明火办法测验其可燃性。 6.6.1.4 油区检修应尽量使用有色金属制成的工具,如使用铁制工具时应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例如涂油、加铜垫等。
6.6.1.5 油区检修用的临时动力和照明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源尽可能设置在油库区外,必须设置在库区内时,电源箱应密封,电气开关为防爆型。 ---横过通道的电线,应有防止被轧断的措施。
---全部动力线或照明线均应有可靠的绝缘及防爆性能。 ---禁止把临时电线跨越或架设在有油或热体管道设备上。
---禁止临时电线引入未经可靠地冲洗,隔离和通风的容器内部。 ---用手电筒照明时应使用塑料电筒或防爆手电筒。 ---所有临时电线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6.6.2动火工作
6.6.2.1在燃油罐区、燃油系统设备及管道附件需动火时,按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办理一种动火工作票手续。一种动火工作票必须有监护人。监护人应熟知设备系统,防火要求及方法。 6.6.2.2动火工作必须遵从以下原则
――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6.6.2.3 特级动火在首次动火前,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工作。特级动火时,公司领导、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6.6.2.4 动火工作开始前将动火地点周围10m以内的一切可燃物移到安全地带。动火前30min应作气体抽样分析,如动火中断30min以上,应重作动火分析,分析数据应作记录。
6.6.2.5 动火作业时要注意火星的飞溅方向,可采用不燃和难燃材料做成的挡板控制火星的飞溅,如在动火作业中遇到其它紧急情况,监护人员应立即下令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重新做气体抽样分析合格,并经原批准部门批准,才可重新动火。动火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理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6.6.2.6 动用电火焊时,电火焊设备均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使用漏电、漏气的设备。火线和接地线均应完整、牢固,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接的设备,接地点应靠近焊接点,并采用双线接地,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
6.6.2.7 在燃油管道上和通向油罐(油池、油沟)的其它管道(包括空管道)上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靠油罐(油池、油沟)一侧的管路法兰应拆开通大气,并用绝缘物分隔,冲净管内积油,放尽余气。
6.6.2.8 油罐动火应符合以下要求
---动火油罐应在相邻油罐的上风或侧风。
---将动火油罐与系统隔离并上锁。清除罐内全部油品并冲洗干净。
---拆开动火油罐所有管线法兰,油罐侧通大气,非动火的管道侧加堵板。
---打开动火油罐各孔口,用防爆通风机从不同位置进行通风,且时间不少于48h。在整个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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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T-SMXHYPC 209 0202-2005 期间通风机不得停止运行。
---拆开管线法兰和打开油罐各孔口到动火开始这段时间内,周围50m半径范围内应划警戒区域,
不得进行任何明火作业。
---每次动火前用电子气体泄漏探测器在各孔口处和罐内低凹、焊缝处以及容易积聚气体的死角
等处测量气体浓度,用两台以上测爆仪同时测量气体浓度,以防失灵。
---按油罐着火的事故预想做好一切补救准备工作。
6.6.3 油库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规程》及《检修工艺规程》进行。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燃油库安全管理网络图
生产副总经理 吴利民
运行管理责任人 监督责任人 检修管理责任人 裴仁斌 高建国
运行责任人 维护责任人 部门监督责任人
一值:杜新友 朱振贵 吴涛 张克林
二值:董占敏
三值:林小春
四值:王九德
备注:以上人员如岗位发生变动,由岗位接替人直接负责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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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燃油库设备管理流程图 开 始 运行人员对燃油库的设备进行检查 是 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否 检修班组织检查整改 检修整改是否合格 部门领导、专工、运行班长等组织对设备进行试运、验收 是否合格 是 否 检修班组进行整改 整改是否合格 交付使用或备用 结 束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