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论文
摘要:面对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和繁重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必须实现与经济、政治改革的同步推进,并与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职能需求紧密结合,才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变革时期,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以及人的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选人用人的内外环境随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与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职能要求差距较大。一是入口的隐蔽性增大,“萝卜招聘”和暗箱操作之举难以保证最优秀的人才进入体制内。二是用人的标准模糊不清,拼爹、拼友、拼色、拼钱的“四拼”现象突出,背离了我党“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标准。三是编制严谨,结构稳定,岗位固定,有才难找位,人才内部晋升机会较少。四是人的需求层次大幅提高,价值取向呈多元化发展,人力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难度增强。
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健全适应时代发展、符合现实需求、顺应人民期盼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以便更好地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发展任务需要。
一、进一步形成爱才惜才的良好氛围
翻开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大凡一些成就一番事业的有识之士,其用人之道无一不精,无一不实。先贤们爱才、惜才的经典之道值得
我们深思和借鉴。现今选人用人机制的首要问题,就在于能够把真正的人才招进来、用起来。同时,需要明确选人用人成败并具有约束作用的连带责任关系,这一机制的主要内容是,把选人用人工作质量的高低、被用者作为的优劣,用作评估选人用人的领导或机构政绩优劣的主要内容,使两者紧密相联,做到“骏马称雄,伯乐也受勋”,从而杜绝“带病提拔”、“火箭式提拔”等问题发生。
二、进一步形成管人与管事责权相统一的机制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现今的选人用人制度虽然进行过一些变革和调整,但是有一些深层次问题始终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这就是人事管理的权限过于集中,造成了人事任免权利与事务管理责任的脱节。应该下放人事管理权限,将人员选拔、任用、晋升的决定权下放给管理使用单位,使管理对象相对集中,从而实现责任与权力统一,不仅便于客观地掌握被管理者的实际情况,而且有利于增强鉴别人才的真实性,容易取得选准、用强的效果。
三、进一步形成公平正义的竞争机制
选人用人机制公平与否,既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是直接影响社会风气的敏感问题。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机制,一是要破除选人用人的隐蔽性,最大限度地增加透明度,可通过选人用人的岗位公开、标准公开、方式公开、结果公开和减少限制性、歧视性、排他性的条件和要求等举措,杜绝选人中的“萝卜招聘”和用人中的“火箭提拔”等问题,从而提高公信度,减少社会疑惑和不满。二是要消除选人用人的主观色彩,增强评议的公众性,把民意测评作
为选人用人的必要环节和重要依据,综合分析测评结果,形成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测评结论。三是要避免选人用人的随意性和简单化,增强工作的严谨性。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将被用对象拉开档次,选好入围对象;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一定范围的横向比较,确定选用重点。
四、进一步形成严格正规的运行机制
选人用人制度化、法规化,既是衡量管理体制进步与否的标志,又是保持选人用人机制稳定、规范、合理的根本保证。必须通过完备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运行机制,确保执行各项选人用人政策,同时做好系统设计。当前,应当突出强化四种制度:严格职能制度,使各级各类人员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标准,以及奖惩尺度等更具操作性,做到界定明确;严格考核制度,杜绝低能高职、吃空饷等现象;严格晋升淘汰制度,岗位调整、职级晋升等要有严格的标准要求,尤其要注重政治思想、伦理道德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考察;严格人事监督制度,重视用人过程和用人结果的检查监督,对一些不遵守法规制度、违背民心民意甚至导致事业落败的人员,除调整处理当事人外,还应追究用人者的责任,不然只知道用权不懂得担责的选人用人模式会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和灾难。
五、进一步形成人力资源循环流动机制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灵活调整编制体制,拓宽人才职业通道,使人才在不同的岗位流动中学习、锻炼和成长。建立健全361°人才循环流动机制,所谓361°是指人员在某一个单位、系统或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