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关于严格执行新建工程甩项内容及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

潍建监字(2011)31号

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关于严格执行新建工程甩项内容及验收

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监督站、市站各监督科室:

近年来,随着我市住宅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膨胀和在建住宅工程甩项内容的不断增加,部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又有所反弹,特别是厨房间、卫生间、阳台间渗漏的质量投诉时有发生,影响了工程的使用功能,住户意较大。为了认真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2010)14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建工程甩项内容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潍建发(2003)19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厨房、卫生间、阳台间的装饰、安装工程必须一次施工到位,不得甩项验收,否则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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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建设、设计单位甩项行为的监督,严格检查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中有关甩项内容。凡设计内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应及时上报市监督站,对责任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关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对监管不力、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各监督机构,不能参加先进单位的评选。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严格 工程 甩项 通知

抄报: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 2011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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