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科技创新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鼓励发明创造,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我县发展质量。
根据《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东政综[2017]50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科技创新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专利授权奖励:专利申请人地址为东山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①在东山县注册
登记的单位,②居民身份证为东山县的个人,③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东政综[2017]50号)文件中关于“对发明专利申报获得受理或进入实审可先期给
予奖励”的政策因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7号)文件规定要求,暂缓执行。
2、其它科技创新奖励:在2017年度获得各级科技创新项目认证并符合(东政综
[2017]50号)文件奖励政策的单位及个人。
二、奖励金额
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人民币;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0.2万元人民
币;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0.1万元人民币。其它科技创新奖励金额标准按照(东政综[2017]5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奖励资金由县财政支付,同类项目同时获得各级财政奖励资金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执行。
三、申报奖励需提交的材料
1、东山县授权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一); 2、东山县科技创新奖励申请表(附件二);
1
3、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申请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各级科技创新项目认证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5、法人银行账户、收据(非经营性),自然人银行卡复印件、收据。 四、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25日--11月25日。
联系人:杨建文,联系电话: 13605051360
东山县科技局 东山县财政局
2
年10月23日(此页无正文)
201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