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样本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7]16号) 《宝鸡市铁腕治霾扬尘污染防治2017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铁腕扬尘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公司) 二、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应急响应工作。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沙尘暴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为积极响应公司对建筑工地铁腕治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号召,着力解决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地生活环境,改善环境及空气质量,配合政府全面完成“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大气污染治理作出积极贡献,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依据政府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各处室工作职责,负责对各分公司、项目部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监督与管理,负责对重

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根据公司职责分工,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设立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制,负责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工作职责:

1.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公司所有在建项目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协调指挥小组各成员工作;负责指挥小组日常工作;组织重污染天气形势研判、控制、会商以及监测、预警等信息收集、上报和发布;检查督促各分公司、项目部制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

2.施工技术处:由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空气污染控制、监测、气象预测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卫生防护等方面的人员组成,参与污染天气监测、会商、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等工作,针对污染天气应急涉及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质量安全处:制订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公司在建项目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督促项目部编制并落实应急预案:组织对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四、应急响应

1.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IV级响应(蓝色预警)、l级响应(黄色预警)、Ⅱ级响应(橙色预警)、I级响应(红色预警)。

IV级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且将持续24小时(含)以上:Ⅲ级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且将持续48小时(含)以上,但

未达到Ⅱ级、I级预警等级时,发布Ⅲ级预警:Ⅱ级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且将持续72小时(含)以上,发布Ⅱ级预警:1级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且将持续72小时(含)以上或A0I等于500且将持续24小时(含)以上,发布I级预警。注:AQI是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的简称,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钢指数。其数值越大、级别和类别越高、表征颜色越深,说明空气污染状况越严重,对人体的健康危害也就越大。针对单项污染物还规定了空气质量分指数。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题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项。

2.应急响应启动,预警与响应同步启动,即预警启动的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

当工程所在地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启动区域成全市预等时,公司自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若污染形势较重,可对预警进行升级。

3.应急响应降级和终止。应急响应与预警同步降级和终止,即预警降级和解除的同时应急响应降级和终止。

五、应急响应措施 1、应急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分级相应的应急措施: 1)、IV级响应措施

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标准》、《宝鸡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和“六个100%”的要求,加强扬尘源的洒水清扫和保洁工作,减少楼层和现场的扬尘,增加检查督查频次;对纳入重污染天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