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业务、思想动态分析,组织机车乘务员业务学习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和劳动竞赛,监督检查考核机车乘务员作业标准化日常执行情况,配合完成机车乘务员作业标准化年度鉴定。按照调度日班计划,提供素质达标、满足需求的机车乘务员。
(三)加强运用车队和指导司机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化班组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配合完成指导司机技术业务年度鉴定。
(四)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理要求,根据运输生产任务变化,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完善安全风险控制表和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组织现场作业的检查抽查,加强行车安全装备记录数据分析,不断提高安全防控能力。反馈机车故障信息,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参与相关的机破、临修分析。
(五)负责运用车队、机务派班室和驻外公寓指导室的管理。
运用车间按运用、安全、教育(质量)及人员管理等设置专业管理副主任;按运用、安全、乘务、操纵、教育、劳动计工等工作设置技术人员。
第十三条 运用车间设置运用车队,原则上不超过200人。
乘务指导组设1名指导司机任班组长。实行轮乘制的,原则上由10~15个机班组成,人员控制在25人以内;实行
包乘制的,原则上由3~4台机车组成。铁路局、机务段每年组织对指导司机队伍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第十四条 根据任务需要在外点公寓设指导室,设置值班人员,主要负责:机车乘务员待乘管理,重要事项传达,组织业务学习,机车乘务员交路临时调整,办理机车乘务员出寓请、销假手续、酒精测试等;积极参与寓乘共管共建活动。
驻公寓指导室应配备计算机、具备录音功能的电话、传真机、打印机、测酒仪等相关设备。所在铁路局负责为其开通铁路办公网络。
第十五条 乘务交路需在车站继乘、换班时,由所在铁路局按规定设置继乘室,安装铁路长途自动电话、与车站信号楼的直通电话、列车进路表示系统、冷暖空调,配备办公桌椅、工具备品柜、水电、卫生间等设备;可在车站或公寓设置机务派班室。
第十六条 机务段机车调度员应从担当乘务工作不少于1年的机车司机中选拔产生;指导司机应从担当机车调度工作不少于1年的调度员中或担当乘务工作不少于2年的机车司机中竞聘产生;运用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从具有一年及以上指导司机任职经历的现职指导司机中选拔产生。
第三章 机车运用工作管理
第一节 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
第十七条 机车交路是机车固定担当运输任务的周转区段。按用途分为客运机车交路和货运机车交路;按机车运转方式分为循环运转制、半循环运转制、肩回运转制和环形运转制机车交路等;按区段距离分为一般机车交路和长交路。客运机车交路区段距离800公里以上、货运机车交路区段距离500公里以上的为长交路。总公司负责确定跨局机车长交路并定期公布。
机车交路设置原则:
(一)充分利用运输设备条件,根据列车编组站分工,推行“机车长交路、乘务区段化”运用模式,实行机车集中配置,乘务分段担当,向同方向或多方向延伸覆盖,提高运用效率。
(二)依据路网特点和机车续行能力,科学、合理确定机车交路,兼顾机车整备、检修能力,统筹安排机车乘务员休息和工作时间,满足运输生产需求。
(三)充分利用各类机车性能,逐步统一干线和跨线牵引定数,提高机车运用效率和运输能力。
(四)根据机务生产力发展水平,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不断完善和优化。
第十八条 机车乘务制度是机车乘务员使用机车的制度,分为轮乘制、包乘制、轮包结合制。按值乘方式分为标
准班、单班单司机、双班单司机。
机车乘务制度的选择应符合工作时间标准和运输需要,积极推行标准班,管内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单班单司机,严格控制双班单司机。干线机车实行轮乘制,调车机车、小运转机车可实行包乘制。担当固定调车作业的调车机车乘务员原则上采取小四班轮班方式。
根据机车交路、乘务制度和工作条件,合理采用机车运转制和乘务员换班方式。
第二节 牵引定数、运行时分、技术作业时分 第十九条 机车牵引定数、运行时分,应根据线路纵断面、机车类型、供电能力、地区海拔高度、气候特点、站场设备及运量等条件,按《技规》和《牵规》进行科学、周密计算并使用牵引试验车实地牵引试验查定。铁路局管内的由铁路局确定,并报总公司备案;跨铁路局的由总公司确定。
第二十条 牵引定数、区间运行时分查定的原则和要求: (一)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发挥机车功率、优化操纵水平,满足运输需要。
(二)畅通分界口,按线、按方向尽可能平衡一致,兼顾邻线衔接。
(三)严格遵守线路允许速度,车站到发线有效长度,机车、车辆构造速度,下坡道闸瓦压力限制速度,长大下坡道制动周期限制速度,长大隧道限制速度及机车持续速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