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监视、测量装置控制程序.doc

1 目的

确保本组织提供的监视、测量装置与监视、测量要求相一致,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局总部范围内(包括本单位的、租用的、顾客提供的)对

承建工程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3 相关文件

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SBC.QS.01.00—2000×××××建筑公司《质量手册》A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颁布; 《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颁布。 4 定义

采用上述文件中有关术语的定义及下述定义。 4.1 测量装置

为实现测量过程或产品的结果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和(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4.2监视装置

监视生产过程参数或过程条件的控制仪表和设备。如电焊机上的电流表、电压表、烘箱上的温度计、标养间用温湿度计、气焊用氧气表、乙炔表、下料用钢卷尺、钢板尺等 4.3监测装置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简称 4.4检定

查明和确认监视和测量装置是否符合检定规程要求的程序。 4.5校准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食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5 职责

5.1局质量管理部

负责局总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工作,建立测量装置的总台帐;对区域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工作进行指导。 5.2区域公司有关部门

5.2.1试验室负责区域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对项目经理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5.2.2 质量安全科负责本部门所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工作。 5.3 项目经理部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负责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台帐,执行区域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或校准计划,对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送外委托检定或自行校准;监督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管理,对失准的装置有权停止使用。

6工作程序

6.1确定监视和测量装置

6.1.1承接工程后,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质量计划时,确定并编制监视和测量装置需用计划表。

6.1.2计划表中明确装置名称、型号、规格(测量精度)数量等,以满足监视和测量要求。

6.1.3区域公司总工组织试验室有关人员,根据承担试验任务的要求,确定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其要求见6.1.2。 6.2提供监视和测量装置

6.2.1由区域公司计量主管部门按计划表配置所需的装置。并办理交接手续。

6.2.2由区域公司计量主管部门按计划表租赁所需的装置。并办理租赁手续。

6.2.3由项目计量员或使用人员按计划表使用顾客提供的装置。并办理使用手续。

6.2.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购置

a) 根据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监视和测量要求,由区域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编制监视和测量装置购置计划,计划内容见6.1.2;

b)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装置购置计划由区域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其他装置购置计划由项目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专(兼)职计量人员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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