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a

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经理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薪酬分配秩序,充分发挥薪酬的保障、调节和激励作用,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项目经济效益提高,根据局关于《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股司人【2012】202号文件)规定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项目部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突出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对员工工资收入的决定作用,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分配关系。

(二)坚持员工收入兼顾公司效益和市场水平的原则,实行工资分配动态管理,建立员工收入随项目效益增减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坚持考核与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与实行本办法相适应,项目部应实行项目法施工管理、责任成本管理和严格的成本核算、绩效考核,并签订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国内工程项目部在岗员工(不含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下称项目部员工)。

第二章 工资构成及内容

第五条 项目部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员工聘任上岗的劳动岗位为依据,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根据单位效益和员工岗位劳动贡献,并经过绩效考核后确定劳动报酬的基本工资制度。

第六条 岗位绩效工资制工资由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特殊工资五个单元组成。 (一)基本生活保障工资

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是员工在岗工作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劳动报酬,根据员工工作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员工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公司本部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公司本部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确定的劳动报酬,按岗位工资基数、岗位系数确定。

员工月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数×对应岗位系数×项目系数

岗位工资基数分为一至四档,实行动态管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和市场水平情况统一调整。

岗位工资基数档别与公司本部的岗位工资基数档别相同。

岗位系数根据员工所在岗位与单位发展及实现效益的相关程度确定。各类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和所对应的岗位系数见附表1。

对一般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即非领导岗位按以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和操作技能等级为主,辅以岗位来排序。即按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和操作技能等级来套薪级,把在这些薪级上的不同岗位直接套在对应相应薪级的不同薪等上,这样更具操作性和公平性。但对有高专业职务或高技能等级却与工作能力不相称的特殊情况,可低定薪级或薪等;对无或低专业职务(技能)等级却工作能力强且各方面表现好的特殊情况,可高定薪级或薪等(高定一级,对应的一等;人数不超过单位非领导人数的20%)。

部门负责人岗位的薪等适用于三至五等,非领导职务岗位和操作服务岗位的薪等适用于一至五等。

员工首次定岗(是指员工首次从事的新岗位或刚新任命的专业技术职务和技能等级),按所聘任岗位对应薪级的最低薪等核定岗位系数(从事首次定岗的岗位满两年后,可按上述规定的对应薪级的薪等适用范围内核定岗位系数);一直从事的岗位则按上述规定的对应薪级的薪等适用范围内核定岗位系数。员工从局内部其他单位调入公司项目部的,按所聘任岗位确定薪级,并在对应薪级的薪等适用范围内,按最接近调入公司项目部前的岗位系数确定薪等。

员工每两年按规定程序经考核和审批后,岗位系数予以调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晋升一个等;考核不合格的,至少下调一个等,直至下调至本岗位最低

薪等。具体调整标准:考评为优秀的(占单位非领导人数15%)薪等调升二等;称职的调升一等;基本称职的不予调升;不称职的下调一等。

项目系数根据流动施工系数和项目规模系数计算确定。 项目系数=流动施工系数×70%+项目规模系数×30% 流动施工系数=基本系数+调节系数

基本系数和调节系数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确定:

项目所在地区 子公司本部所在地市级行政管辖区 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山西、安徽、福建、重庆 江苏、浙江、海南、海南、北京、天津、上海、广东、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香港、台湾、澳门 青海、新疆、西藏 1.15 1.10 0~0.05 不含公司本部所在地市级行政管辖区 1.05 系 数 基本系数 1.00 调节系数 备 注 项目部驻地设在市、县级行政区域主城区的,调节系数为0;设在其它区域的,调节系数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由公司给予确定。

项目规模系数根据项目月平均产值确定:

月平均产值 1500万元以下 1500万元及以上2500万元以下 25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以下 3000万元及以上3500万元以下 3500万元及以上4000万元以下 4000万元及以上4500万元以下 4500万元及以上 系 数 1.00 1.10 1.12 1.14 1.16 1.18 1.20 项目月平均产值=项目合同价/项目合同工期(月)

项目系数由公司确定。项目前期策划书中已确定了的,按策划书确定的标准执行;项目前期策划书中未确定的,由项目报告公司人力部,报告载明项目合同工期、合同价及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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