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公司高级技师、技师评聘考核标准办法

机电公司高级技师、技师考核聘任细则

高级技师、技师申报条件在建设公司人力字【2009】20号《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管理办法》已经明确,根据该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公司特制定高级技师、技师考核聘任细则。 一、聘任原则和方针

高级技师、技师的考核聘任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评聘分开的原则,被聘人员享受待遇,未聘人员只保留资格。

二、聘任时间和考核时间

1、公司技师、高级技师按年度进行聘任考核,聘期为一年,从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2、新取得资格的人员以建设公司发文为准,其聘任考核跟续聘人员按照相关的聘任考核程序及标准从每年的8月份进行聘任考核。聘任考核完毕后被聘人员一般从9月1日起享受相关待遇。未聘人员保留高级技师、技师资格,待下年度再参加聘任考核。

三、聘任标准及考核内容

1、高级技师、技师聘任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奖惩情况、职业道德、传授技艺、发挥作用、劳动定额完成情况、质量控制情况、近期从事施工生产任务解决的技术难题、获得的荣誉、发表的论文及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情况,或对发生的技术质量和安全事故所承担的责任。

2、根据以上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为三大部分第一为工作业

绩,满分为40分;第二为职业道德,满分为30分;第三为技术水平,满分为30分。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以

下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75分以下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额外加5分,多得多加。 (1)、担任班组长或段长的(被公司确定为后备人才) (2)、获得市级以上技术比武大赛或竞赛的前十名。

(3)、聘期内从事施工任务解决了技术难题,并有公司技术部门确认的。

(4)、聘期内被评为机电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的。 (5)、聘期内被评为建设公司技能专家的。

新聘和续聘的技师、高级技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或不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拘役及以上刑事处罚。 (2)、受记过以上行政处分。 (3)、聘期考核不合格。

(4)、因本人责任发生重大设备、安全、质量等事故。 (5)、脱离本工种工人岗位的。 (6)、从事管理工作的。

(7)、本人在一年内因个人原因累计脱岗三十天以上的

3、各分公司高级技师、技师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的各种档次合理比例由高到低应为2:5:3。

四、聘任考核具体程序

各分公司按照公司考核内容,认真组织,并填报评分表(见附件一)和聘任考核表各一式两份,并将考核名册结果上报给公司人力资

源部汇总后,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办理聘任或解聘手续。并在手续完毕后从聘任之日起给予相应待遇。

1、工作业绩考核方面。参加聘任的人员需书面写出工作业绩,并由分公司基层单位填制评分表(一般人员由所在班组长评分,班组长由所在作业层负责人评分,作业层负责人的由所领导的分公司副经理或主任工程师评分),并写出基层考核意见,报送分公司审议。 2、职业道德考核和技术水平考核方面。分公司基层单位填制评分表(一般人员由所在班组长评分,班组长由所在作业层负责人评分,作业层负责人的由所领导的分公司副经理或主任工程师评分),并写出基层考核意见,报送分公司审议。

3、所有基层意见汇总后,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主持并组织高级技师、技师评审会,分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相关人员的数量不做具体要求,但人员构成公司要求所在分公司被评为集团公司技能专家的人员必须参加。

4、分公司意见汇总后,公司审核完毕并在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和工业园进行公示十五天,公示完毕后没有异议的人力资源部将相关名册报送集团公司办理聘任或解聘手续,并给予相关待遇。

五、相关待遇

1、高级技师、技师按照每年考核结果执行工资待遇,标准按照公司职业资格等级文件执行,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执行相应的高级技师、技师工资待遇。技师不合格或者被直接解聘的执行高级工工资标准,高级技师不合格或直接解聘的执行技师工资标准,待下一年度再重新参加聘任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2、被聘用高级技师、技师享受技师津贴。聘任的技师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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