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昆政发[2009]31号 【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29 【实施日期】2009.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政发〔2009〕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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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2009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统一部署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09〕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促进全市跨越式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促进各类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努力实现事故总量下降、死亡人数下降、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体系。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昆政发〔2009〕23号),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政干部业绩考核,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完善“政府领导、部门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职责的部门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实行每月抽查、季度分 2 / 4

析、半年检查、年终综合考评,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推进监管主体责任落

实。

2.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加强乡镇安监机构及装备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力量,加强对基层安监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规范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探索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3.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着重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加强协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标准化管理,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1.企业要切实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具体工作内容的不同,制定有效的运转制度、工作方式方法和操作程序;积极履行物质保障、资金投入、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责任;严格“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从业人员转岗、换岗的安全教育,建立完善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广泛开展安全技术练兵活动,使从业人员达到本工种安全技术要求,熟练掌握安全技术,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识险防灾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普遍提高。

2.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把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和重点任务来抓,在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标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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