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共同参加的图纸会审要求。
3.2.2 项目经理部通过图纸自审、互审和内部会审形式,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3.2.3 在正式图纸会审会议上与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方沟通协商并形成共同签署的图纸会审纪要。
3.2.4 向设计单位索取各种图纸问题的书面解释和设计变更通知书。
3.2.5 图纸会审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分包单位。对于标准高难度大和具有特殊性及重要意义的施工项目,公司相关部门要参与图纸会审。
4. 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
4.1 工程洽商单(技术核定单)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由设计单位审批后实施。
4.2 设计变更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变更图纸。一般由设计单位出具,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审核后实施。
4.3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互相矛盾、地质勘探资料与现场地质情况不符、不能(便)施工、按图施工易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已找到更好的降本增效方法等情况时,应提出合理建议,按合同相关规定办理工程洽商(技术核定)。
4.4 工程洽商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书或设计变更图纸应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签收认可,及时转发。图纸持有人及时在施工图对应部位标注洽商(核定)或变更日期、编号、更改内容和依据等。
4.5 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设计变更图纸若对施工进度、施工费用和施工准备情况产生影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签证。
5.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通过认真分析、精心策划,对
施工组织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形成一个在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等方面,用以指导项目施工过程的各项施工活动的综合性指导文件。
5.1 技术标书的编制与审核
在招投标过程中作为技术标书的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和格式以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编制和审核。必要时由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审核。
5.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核
工程中标后,用于指导项目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由项目经理部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其内容必须满足指导施工活动的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5.3 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项目经理部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得到认可后方能组织实施。实施过程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
6. 施工方案 6.1 施工方案的编制
6.1.1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包括专项技术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6.1.2 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工艺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采用新技术或创新型技术时,要编制专项技术施工方案。
6.1.3 专项工程实行分包的,项目经理部可责成相关分包单位编制专项工程技术施工方案。
6.1.4 对于大型工程项目,当多家分包单位同时分包时,可由各分包单位分别组织编制施工方案。项目经理部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工艺、统一做法的原则,共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指定一家分包单位进行汇总完善。
6.2 施工方案的审批
6.2.1 一般性的技术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6.2.2 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分项工程或施工工艺的专项技术施工方案、新技术或创新型技术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6.2.3 实行专业工程分包的,专项技术施工方案还要有编制专项方案的相关专业承包单位盖章,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6.2.4 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部或公司审批后,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7. 技术交底
7.1 交底内容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施工方案、设计变更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等。
7.2 项目经理部要制定完善的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层次逐级进行,直至施工作业人员。技术交底时交底人要组织被交底人进行讨论,并及时回答提问和解答疑问。技术交底应在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
7.3 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模型样板讲解、图片讲解和动态视频图像讲解。交底资料应事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要签署交底记录,明确交底的主要内容和时间、地点,人数。交底记录作为施工资料存档备查。
7.4 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经理部各相关管理人员、专业分包单位或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明确项目的施工范围、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各项管理目标,明确施工部署、施工组织、计划安排情况,明确新技术推广应用计划、
重要的技术措施和特殊技术等。
7.5 专项技术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对项目经理部各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计划安排、资源投入、质量和安全目标、技术质量措施、特殊技术和主要施工工艺等。
7.6 分包工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再由分包单位项目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或直接由项目专业工程师向专业操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安排、操作方法、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7.7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项目经理部各相关管理人员、专业分包单位或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7.8 设计变更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被交底人为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分包单位技术管理人员,交底内容是施工步骤、具体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7.9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技术交底实施情况组织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责令整改,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8. 技术复核
8.1 技术复核是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广义的技术复核包括质量预检、中间验收事项等。技术复核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质量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操作班组负责人参加,并做好记录和存档。
8.2 技术复核的内容包括建筑和管线的工程测量复核(定位测量、施工放线、标高和垂直度控制复核)、基坑验槽、隐蔽验收、施工翻样、构配件加工单、模板工程复核、设备基础和预埋件等。
8.3 技术复核必须及时进行,技术复核未通过时,不能进行后续作业。
8.4 技术复核需要其他单位参与的,项目经理部要及时通知,并共
同签署复核记录。
9. 技术总结
9.1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积累施工过程原始资料及施工(技术)日记工作,编写本项目的技术总结。
9.2 技术总结的主要内容
9.2.1 工程慨况(包括开竣工时间、工程规模、特点等)。 9.2.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实施情况。 9.2.3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情况。 9.2.4 实施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成果。
第八章 项目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
1. 一般要求
1.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11)中项目安全控制等规范、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施工管理。
1.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为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的主控部门,建立并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
1.3 应根据风险预防要求和项目的特点,制订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确定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相关组织。发生事故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