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陈巷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09〕93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2009〕81号)及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泰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委办〔2009〕34号)要求,现就陈巷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先行先试、“四求作为”的精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市场不够统一、市场信用体系不够健全、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不够规范、行政监管不够到位、腐败现象仍然易

发多发等突出问题,为“海西建设、漳州先行、长泰争先”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认真总结近年来我镇在工程建设领域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惩处等工作,坚持有效做法,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力争通过二年左右的时间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在全镇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初步建立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行政监管,并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纪律监督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的监督机制,使建设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步骤和分工

专项治理工作要整体推进,分阶段实施。各阶段虽有所侧重,但又不能截然分开,做到有重点、有结合、有分工、有配合,尤其要将推进制度建设、查办案件、强化行政监管、健全市场机制等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

(一)广泛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2009年10月—2009年12月)

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和县《实施方案》确定的专项治理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及时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

的工作方案,并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部署全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镇纪委

参与单位:镇党政办、镇经联社、镇安全办、公路站、林业站、水利站、村建站、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

(二)深入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2009年12月—2010年5月)

2009年年底前,重点抓好两项工作:

一是要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国有投资项目执法检查的通知》和县《实施方案》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2008年以来1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组织全面自查,并逐宗建立台账。着重排查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规避招标或者虚假招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订立合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施工、监理、检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拆除等单位、机构超范围承揽业务,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采取围标、串标、行贿等手段搞不正当竞争,转包、违法分包,不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行为;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严格依法行政的失职、渎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