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补证工作实施方案

龙山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

补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有效防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内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儿童身体健康。根据《湘西自治州卫生计生委、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的通知》(州卫计发?2016?3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程序;通过疫苗补种工作,进一步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有效防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内发生和流行。

二、查验单位和对象

查验单位为全县所有托幼机构和小学。查验对象为托幼机构新入托儿童、学前班儿童、小学一年级学生、以及托幼机构和小学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 三、查验疫苗种类

查验疫苗种类包括: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疫苗(脊灰疫苗,PV)、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PT)、含麻疹成分疫苗(麻风

- 1 -

疫苗和麻腮风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A群脑膜炎球菌疫苗(A群流脑疫苗,MPV-A)、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A+C群流脑疫苗(MPV-AC)、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

其中MCV包括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风疫苗,MR)、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疫苗,MM)和麻疹减毒活疫苗(MV)。不同年龄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见下表:

不同年龄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

疫苗种类 乙肝疫苗 卡介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含麻疹成分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 A群流脑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 A+C群流脑疫苗 白破疫苗 合计 需接种的疫苗剂次数 2岁儿童 3剂 1剂 3剂 4剂 2剂 2剂 2剂 1剂 18剂 3岁儿童 3剂 1剂 3剂 4剂 2剂 2剂 2剂 1剂 1剂 19剂 4、5岁儿童 3剂 1剂 4剂 4剂 2剂 2剂 2剂 1剂 1剂 20剂 6岁儿童 3剂 1剂 4剂 4剂 2剂 2剂 2剂 1剂 2剂 1剂 22剂 *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 四、预防接种证查验程序

(一)通知查验对象。托幼机构和小学每年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通知入托儿童、入学新生报名时须

- 2 -

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附件2)。

(二)接种单位审核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1.入托、入学新生报名前,家长或其监护人应到接种单位审核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2.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审核工作由目前为该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或管理的接种单位负责。

3.审核内容:根据入托、入学类型及儿童年龄,参照《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进行审核。

4.审核资料: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卡或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资料。(家长、监护人回忆不作有效资料)

5.出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1)对已完成免疫接种儿童,填写一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2)对未完成免疫接种儿童,填写两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其中一联由儿童家长交学校查验;另一联由家长作为疫苗补种凭证,并在完成补种后交学校再次查验。

(3)对于因接种禁忌未完成免疫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其中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另一联上报到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4)对于需要补办接种证儿童,接种单位应根据接种信息系统等有效记录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家长、监护人回忆不

- 3 -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