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规划】上海市黄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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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规划】上海市黄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科创中心和社会主义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也是黄浦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重要时期。黄浦要以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新理念引领区域经济社会新发展,使“十三五”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反映市民期待、更加符合城区发展规律。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的精神,根据《中共黄浦区委关于制定黄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黄浦区人民政府编制《黄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是指导黄浦区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区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新理念引领新发展

1.“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

2011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原黄浦、卢湾两区“撤二建一”成立新的黄浦区。五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全区主动融入上海发展改革大局,加快“两区融合、一体发展”,按照“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融合传经典,创新铸精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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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宏观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攻旧改、惠民生、重法治、促和谐”,奋力开创了黄浦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圆满完成“十二五”各项发展目标和任务,为“十三五”及更长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城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区增加值年均增长9.2%;区级财政收入位居全市中心城区首位,年均增长9.6%。服务经济、楼宇经济、涉外经济优势不断增强,服务业占区域经济比重达95.6%,高端服务业发展体系基本形成;重点商务楼宇占区域经济比重达56.6%,税收亿元楼63幢,位居全市中心城区首位;涉外企业占区域经济比重达40.7%,合同利用外资达63亿美元。单位增加值能耗处于全市最低水平。 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双自联动”战略扎实推进,在上海自贸区外率先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制定并发布对接上海自贸区改革系列工作方案、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建设成效显著,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布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系列政策,涌现全球首个互联网保险牌照、国内首张股权众筹牌照等金融创新亮点。加快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转变,全面实施“三零四一”服务模式。自主创新迈上新台阶,创建张江黄浦园。服务业领域进一步开放,成为上海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

城区建设管理迈出新步伐。旧区改造加快推进,完成董家渡13B、15B等38个旧改项目收尾,实现旧改征收户数2.6万户,拆除二级以下旧里33万平方米。历史风貌保护得到加强,完成广播大楼、盐业大楼等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南外滩滨水区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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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改造全面推进,启动中山南路地下通道工程。商业商务面积新增约200万平方米,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企业天地二期和三期等一批重点项目竣工。城区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拓展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区街两级网格化管理平台和区、街道、工作站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投入运行;组建区市政综合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解决顽症治理等城市综合管理难点问题;关闭东台路、东街市场。低碳城区建设不断加强,外滩-滨江地区成为首批市级低碳发展实践区。

社会治理得到新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6”文件精神,街道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在全市率先推行实施权力、责任、服务、效能“四张清单”制度。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率先发布全国第一个受理中心服务规范的地方标准,实现全区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全覆盖。法治城区建设成效明显,成功创建全国法治城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平安建设基层基础不断夯实,积极创建平安示范社区、平安示范小区,成为全国安全社区。社区基层自治能力得到加强,成功创建若干市级基层民主“自治家园”示范点,形成一批群众自治特色品牌。 民生保障获得新改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健全,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12870户。促进就业政策不断完善,新增就业岗位33万个[1],地区登记失业人员控制在市下达目标内,“零就业”家庭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百分百按期安置。为老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新增养老床位2556张,为24620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获得国家“老年宜居社区”称号,在全市率先实施社区养老服务合作社。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为首批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上海唯一的全国首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设立大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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