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部职责

生产技术部职责(一)

1.负责传达国家有关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环保、质量、计量等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

2.组织编制公司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环保、质量、计量等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修订公司操作技术、维护检修、分析检验等规程。 4.负责公司年、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

5.协调公司生产管理,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对分公司生产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相关生产技术指标进行分析上报。 7.对公司设备、安全、环保、质量、计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相关检查。 8.对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对公司上报的设备大修或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公司内部技术交流,管理技术档案。 12.编制公司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13.负责对外技术交流,收集有关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技术信息供领导参考决策。

14.传递、反馈能源供应信息。

15.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产技术部职责(二)

一、负责公司生产、技术全面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制全厂的日常技术生产工作。

二、负责公司的生产计划、产品设计、审定,同时做好产品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等工作,健全产品信息系统。

三、审定生产设备的大、中修、更新项目,参与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并制定设备大中俢开停車方案,检查督促设备订购、安装、调试、检修、验收等工作,参与固定资产报废的鉴定工作。

四、负责产品工艺的管理工作,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制订产品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切实执行国家标准,检查督促生产部门贯彻执行。负责产品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负责能源、计量、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制订相关规章制度,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执行。主持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六、负责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工作,总结和鉴定有关新技术成果。组织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有关专业情报工作。

七、为基建项目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参与重大基建项目的技术论证和竣工验收。 八、参与组织职工技术培训和岗位技能考核工作。

九、负责公司生产报表和各项统计资料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表。 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公司生产、技术、设备、质量等全面管理工作、安排制定全厂的日常技术生产工作等职责。

二、负责生产技术部的管理工作,制定部门内的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并组织制订并实施技术部门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三、负责质量管理制度、目标的建立和完善,负责牵头组织产品质量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方案

等。

四、负责对公司的产品、工作等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

五、负责牵头市场反馈、质量退货等问题的处理,并定期召开车间质量分析会议,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使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六、负责供应方的监控、优化、提升,负责员工的操作行为符合工艺规范和管理规定。 七、监督并参与质量体系的建立和维护,负责生产现场的精益管理,指导公司质检员。 八、 随时对技术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帮助;并做好新进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 九、监督员工状态包括对所有员工进行行为规范和精神状态检查,在日常集各工作中留意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工作细节、生活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十、监督、审核并参与生产报表和统计资料的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部门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做好公司技术保密工作。

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生产技术部部长是煤矿技术处技术组织、地质测量、通防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掘进地测、通防以及其他技术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1、必须积极协助总经理、配合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本处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组织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按照煤矿测量规程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煤矿及接续审查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4、组织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矿井通防、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负责煤矿采掘、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等工作。

5、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6、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组织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活动,通防措施设计符合有关规定。

7、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8、参与灾害预防、反风演习。 9、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

10、建立煤矿技术档案,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按规定组织本处室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12、组织进行分工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工作。 13、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14、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技术部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技术部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4、对煤矿采煤、掘进、通防、地质测量防治水等方面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5、未组织制定本处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6、技术处编制的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不合理,矿井采掘接续失调,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7、在由生产技术部部长组织的有关设计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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