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晋中市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07]10号 【发布部门】晋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晋中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7]10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环保局的工作安排,结合晋中实际,特制定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总体目标是,全面、系统、准确掌握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查明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原因,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确定土壤环境安全等级,筛选并试点示范土壤修复技术,按照国家颁布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提升我市的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主要任务是: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地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 1 / 2
通过分析土壤中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的含量及土壤理化性质,结合土地利
用类型和土壤类型,开展基于土壤环境风险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2、开展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调查与对比分析。在“七五”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的基础上,采集可对比的土壤样品,进行相同项目的测试分析,对比相关的监测结果,分析20年来我市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3、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与安全等级划分。对重污染企业周边、工业遗留或遗弃场地、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采矿区、主要蔬菜基地、污灌区、大型交通干线两侧以及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区域,按照统一的技术要求,采集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等样品进行系统测试分析,查明土壤污染的类型、范围、程度以及空间分布情况,分析污染成因。在此基础上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确定土壤环境安全等级,建立污染土壤档案。
4、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通过自主研发、引进吸收和技术创新,筛选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编制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指南;选择重金属污染类、农药类、化工类、工业粉尘污染类等典型污染场地,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的试点示范。 5、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在国家、省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框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我市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和土壤污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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