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勘钻孔布置原则

附:初勘钻孔布置原则(监理参考)

1、桥位布孔原则

①钻孔分一般性钻孔和技术性钻孔,孔数各占一半。孔数:中桥、分离立交2孔、大桥(含高架桥)3~5孔、特大桥5~7孔,长度大于1500米的,适当增加技术性钻孔。

②孔深:中桥15~25米,大桥20~35米,特大桥25~40米。但硬质岩弱风化基岩钻进深度不宜超过8米,而岩性软弱者或地质条件复杂者宜适当加深至满足规范要求。(原则是进入弱风化3-8米) 2、隧道布孔原则

①连拱及小间距隧道按一座隧道布孔,分离隧道按独立的二座隧道布孔。 ②洞口钻孔布置:

进、出洞口各布一孔,钻孔位置宜布置在距洞口20~25米,洞口孔深宜控制在25~30米。

③洞身钻孔的布置:

小于500米的隧道洞身布1~2孔,大于500米的隧道布钻孔至少2个以上,钻孔间距大致按每500米一孔。钻孔位置宜分别在山谷及山体正地形区均有代表性钻孔,且钻孔宜布置在洞身外侧或路基中线外侧7米左右。孔深宜钻至设计标高以下2~5米。

3、深路堑、边坡布孔原则

①初步设计深路堑布孔一般在挖方深度大于20米的挖方区取代表性路段布孔,原则上每处布1~2孔;如布1孔则应布置在坡体中部;如布置2孔则布置在在坡中部及路基中心线。

②控制横断面上包括挖探、物探、钻探点,但不少于2个。横断面在纵向上应200-500米设1个。

③孔深:钻孔深度宜达到设计标高以下3米即可。 4、取土场布孔原则:

①小型取土场布孔2~3个,大型取土场布孔3~5个。

②钻孔位置的布设应在山坡腰部及上部均需有代表性钻孔。 ① 孔深应控制在10~15米。 5、填方路基布孔原则

软土发育区应采用钻孔进行勘探,一般孔深按15米控制,勘探孔间距平均为200-500米。

监理根据上述原则对地勘工作量进行检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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