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农村宅基地政策具体文件是什么

赢了网s.yingle.com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崇明农村宅基地政策具体文件是什么

为了确保农民使用宅基地上面的合法权益,很多地方都出台过相关管理办法。目前,上海市大部分农民主要集中在崇明县,当地为了减少农村宅基地使用纠纷,规范宅基地使用管理,也制定了有关政策。那么崇明农村宅基地政策具体文件是什么?赢了网的小编以一篇规定的内容具体说一说。

崇明县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县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本规定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住房(以下统称“村民建房”)及其管理。

第三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农村村民,是指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本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个人建房,是指由单户村民自行建造住房的活动。

(三)集体建房,是指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新建农村村民住房的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县房地局负责本县辖区内村民建房的用地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镇(乡)房屋土地管理分所作为其派出机构具体实施相关管理工作。

县规划局负责本县辖区内村民建房的规划管理。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县建委负责本县辖区内村民建房的建筑活动监督管理。

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管理。镇(乡)人民政府受县规划管理局委托,审核发放个人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个人建房进行开工查验和竣工验收;受县建设管理部门委托,进行个人建房安全质量的现场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规划原则)

农村村民建房应根据崇明三岛总体规划、崇明三岛“19208”城乡体系规划和农村居民点控制性规划统筹安排。镇(乡)人民政府应坚持“撤小并大、逐步集中”的原则,合理确定规划居民点的布点和范围,编制辖区内的农村居民点控制性规划,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条(用地计划)

县房地局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确定村民建房的年度用地计划,并分解下达到镇(乡)人民政府。

镇(乡)人民政府审核建房申请,应当符合县房地局分解下达的村民建房年度用地计划。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第七条(建设原则)

农村村民建房应按照规划依次建房,符合有关水土保持、防洪、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妨碍交通、市政、环境卫生,不得妨碍电力高压走廊、河道蓝线、道路红线、绿线、邮电通信、市政公用设施和毗邻建筑的通风、采光和正常使用。坚持安全、经济、适用和美观的原则,注重建筑质量,设施落实节能节地要求,体现乡村特色。

第八条(公开办事制度)

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行公开办事制度,镇(乡)人民政府应将村民建房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规划情况、年度用地计划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翻建住房的,必须实行“三公开一评议”(即建房用地指标公开、建房用地标准和建房对象公开、建房用地位置公开、群众评议),“双定桩”(即宅基地使用范围定桩、住房建筑占地面积定桩),不得擅自移位或拔桩。

县规划局对镇(乡)人民政府的规划审核发证工作应加强监管,定期对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建房审批项目进行检查。县建委和镇(乡)人民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向农村村民普及建房技术和质量安全知识,并组织落实向农村村民推荐建房通用图纸的工作。

第九条(规划许可)

《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县规划局委托镇(乡)人民政府审核发放,加盖《崇明县规划管理局农村村民建房规划许可专用章》。

第十条(宅基地的使用范围)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现有宅基地面积在规定标准之内,且符合村镇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申请个人建房用地的应当在原址改建或者翻建,不得易地迁建。

第二章 个人建房

第十一条(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村民需要住房建设用地的,可以以户为单位向常住户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农村村民个人建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