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精)

6.3.1违章记分与经济处罚同步进行,对主要责任者按标准予以记分,对次要责任者按标准 分的一半予以记分,经济处罚按每记 1 分扣罚 200元的标准执行,离岗培训期间,工资待 遇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6.3.2 发生首次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所致偶然性作业违章,对主要责任者及次要责任者不

做违章记分和经济处罚,但对该单位进行处罚,标准为:恶性违章每次 1000元;严重违章 每次 800元;一般违章每次 500元。

6.3.3员工一年内发生恶性违章和严重违章累计 3次,离岗 1年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重新上岗;连续 3年违章记分考核值达到 12分及以上者,给予留司察看一年处分。

6.3.4员工年度内因违章记分,取消其年度安全先进评选的资格。

6.3.5员工因违章造成事故或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一律记 12分, 构成一类障碍、 二类障碍、 异常的分别记分 8分、 6分、 4分,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罚,并按公司《安全生 产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6.3.6生产人员一次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同一作业现场涉及 “一般违章” 、 “严重违章” 、 “恶性违章” ,分别按违章性质进行处理。管理人员按最高违章 标准处罚。

6.3.7对多次违章者, 其考核分值等于每次违章记分之和, 违章积分满 12分、 10分、 6分的, 分别进行离岗 3个月、 2个月、 1个月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违章者待岗 培训复岗后,其原考核分值仍然有效,如再次发生违章行为,则在原考核分值上直接累加。 对考核分值达到 12分及以上者,每违章一次待岗培训三个月。

6.3.8因违章造成事故,按公司处理。

6.3.9 对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及主管、组织、实施该工作的单位、部门负责人按照“标 准分值×200元”的标准予以经济处罚。

6.3.10 主要责任者或次要责任者与连带责任人员涉及到同一个人, 则按主要责任者的标准予 以处罚。

6.4违章待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 xxx 共同执行,违章人员的待岗培训与复岗时间由 xxx 提 出并提交人力资源部。

6.5违章的责任划分

6.5.1领导人员违章指挥,领导人员负主要责任;工作人员对违章命令不予抵制,盲目执行, 负次要责任。

6.5.2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章者负主要责任,班组和直接领导负次要责任;若领导人员、 班组长、安全员、技术专责在现场发现工作人员违章而不予制止者,负同等责任。

6.5.3设备安全技术装置、标示、名称、编号状况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由主管单位的安 全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6.5.4因检修或生产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设备安全防护技术装置不完善及不 合格,使作业人员被动违章的,所在单位领导负主要责任,作业人员负次要责任。

7、责任追溯

7.1基层一般违章记分超过 12分,主管生产领导及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予以 500元和 300元的经济 处罚,主管生产领导到 xxx 说清楚。

7.2基层单位发生一次严重违章,主管生产领导及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予以 1000元和 800元的经济 处罚, 由主管生产领导向公司主管领导说清楚, 发生两次恶性违

章, 分别予以 2000元和 1500元的经济 处罚,由安全第一责任者向公司主管领导说清楚。

7.3基层单位发生一次恶劣违章,主管生产领导及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予以 1500元和 1000元的经济 处罚,安全第一责任者向公司主管领导说清楚。

7.4 凡被 x 公司发现的违章,除 x 公司处罚外,按本处罚细则重复处罚。 7.3发现违章,按违章标准分对该单位进行违章记分。违章分值将作为基层单位(班组年 终安全评比依据。

7.5发现严重违章和恶劣违章,对违章班组的班组长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考核。发生 1次严 重违章,班长予以 500元经济处罚,发生 1次恶性违章或 2次严重违章,班长予以 1000元

经济处罚,发生 2次恶性违章或严重违章、恶性违章合计达 3次,班长予以 2000元经济处 罚。发生 3次恶性违章或严重违章、恶性违章合计达 4次,班长予以 3000元经济处罚,并 通报批评。

8 、其它记分与处罚

按照“三负责”的原则,对相关管理部门考核规定如下 :

8.1 在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除考核施工单位外,同时考核基建部。 8.2 在生产工程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除考核作业单位外,同时考核生产部。 8.3 在多种经营工程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除考核施工单位外,同时考核多经部。 8.4在用户报装接电、 负控、计量装置安装测试、内线维护、业扩工程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 除考核施工单位外,同时考核工程管理的营销部、客服中心、供电分公司。

8.5在实行工程监理的生产、基建等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除考核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 外,同时考核监理部门。

8.6在农电工程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除考核施工单位外,同时考核农电局。 8.7 因外力破坏构成的电力设施损坏,除考核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外,同时考核公安保卫部。

9. 处罚执行方式及程序

9.1 职能管理部门发现的违章情况,可通过文字记录、拍照等方式记录在案,并要求违章人 员(单位签字确认。违章人员(单位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对违章行为的认定和处罚。 9.2各职能部门将相关违章证据交 xxx , xxx 送公司领导签名确认后, 发出 《处罚通知书》 (格 式见附件三 ,并通知违章的单位到财务部交纳罚款。填写的《处罚通知书》一式两份,其 中一份交违章单位安全员收执,另一份 xxx 留存备案。

9.3外包工程的承包单位拒绝缴纳罚款的,从工程款中直接扣留。 10附 则

10.1本细则条款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

10.2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告公司 xxxx 部 10.3本规定的解释权属 xxxx 公司 xxxx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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