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七中学 “美丽中国,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方案
根据市、县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美丽中国 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经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我校2014年3月13日--2014年4月30日开展五好小公民“美丽中国 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引导我校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学习、不懈奋斗,为推动“美丽中国 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在全校的深入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美丽中国 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对广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中国梦”的实现需要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
二、主题教育活动工作小组机构 组长:张禹芳、黄妙娟 副组长:徐新训
成员:潘小清、刘晓东、李天福、政教处工作人员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张 镭同志负责制定本次读书教育活动方案,及本次学校读书教育活动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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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题教育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美丽中国 我的中国梦”征文比赛活动
负责人:李天福 评委:九年级语文组
征文要求:观点正确,紧扣主题;联系自己,联系实际;叙事典型,形象生动,要求原创,切忌假大空。征文字数1500字以内。 (二)组织开展“美丽中国 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
负责人:刘晓东 评委:八年级语文组
演讲要求:主题鲜明,脉络清晰,事例生动,语言流畅,仪表自然,富有感染力。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组织开展“美丽中国 我的中国梦”主题命题作文比赛
负责人:潘小清 命题、评委:七年级语文组
命题作文比赛要求:通过学生的独特视角和全新创意,对充满激情、充满艰辛、充满希望的“中国梦”进行文字演绎,丰富“中国梦”的时代内涵,唱响思想文化的主旋律。
四、主题教育活动步骤
我校五好小公民“美丽中国 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将分二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读书活动。(2014年3月13日—2014年3月28日)
各年级组按规定名额选拔参加校级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征文、命题作文、演讲评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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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校级读书活动评比表彰。(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20日)
(1)组织开展校读书活动评比,统一评选出优秀征文、优秀演讲选手、优秀命题作文。
(2)具体比赛时间安排:征文比赛4月2日周三中午13:00—14:00;命题作文比赛4月9日周三中午13:00—14:00;演讲比赛4月16日周三中午13:00—14:10)
(3)4月23日召开我校读书活动表彰大会。
(4)4月30日上报我校参加县级征文、命题作文、演讲的学生名单。 五、主题教育活动奖励办法:
(1)、征文、演讲、命题作文分年级、校级设定名次;
(2)年级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将6名。校级分类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六、主题教育活动要求:
1、各年级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丰富活动形式,拓展活动载体,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并结合学生实际特点。
2、各年级组要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注意收集和保存活动材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各年级主题教育活动结束,上报推荐名单,上交时间3月26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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