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

2017 年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 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工业园 区,根据总局设立工业园区的有关规定,结合 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实际,制

第一条 工业园区指 *** 城镇总体规划中的集中工业区。 第二条 工业园区设立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园区管委 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 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与工业科合署办公。

第二章

园区内企业管理

园区管委会下设办公室,

第三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 项工作程序,进入园区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区 管委会申报以下材料:

1 、项目入园申请书; 2 、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1

...

...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 、银行资信证明; 6 、项目建议书; 7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 、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9 、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四条 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 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 经济的项目。

第五条 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 土地用途、 不得改变经营项目、 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 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六条 园区内以农机工业企业为主。 一切有利于经济 可持续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农机制造企业,都可由境内外投资 者、创业者、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开办 或独立开办。

第七条 鼓励国内外及区域内外部门、 企业、科研机构、 高等院校在园区内兴办农机工业企业、农机科研教学基地。

2

...

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

第八条 园区内不得开办下列农机生产企业: (一)技术和设备属国内报废落后淘汰的。

(二)严重污染环境或者严重危害人身健康而无切实有 效治理措施的。

(三)产品属于中国政府禁止生产或淘汰的。 (四)国家明令禁止的投资建设项目。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权职责

第九条 管理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园区内的土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 拥有土地使用权。经过批准,境内外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及 个人可以出让、租赁的方式获得园区内的厂房、土地和基础 设施的使用权。

(二)在园区内的开发建设权、经营权、经济活动管理 权和劳动、社会事务管理权。

(三)统筹安排园区内的投资项目。投资项目按管理权 限进行审批。

(四)依法对园区内的单位、个人及注册企业进行监督 和管理。

(五)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和园区建设规划,管理园区内 的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

3

...

***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