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 【发文字号】苏国土资发[2013]42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3.11.19 【实施日期】2013.1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

(苏国土资发〔2013〕426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国土资源局:

9月10日,省政府发布了《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省政府93号令,以下简称93号令 ),这是我省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和长远生计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好这部重要规章,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学习宣传

各级国土资源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93号令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人民群众 1 / 2

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尽心尽职做好征地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要充

分利用当地各种主流传播媒体,集中新规实施前的一段时间,形成大规模、高密度的舆论态势,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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