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总目》的“杂家”之学-最新文档

《四库全书总目》的“杂家”之学

长期以来,对“杂”的概念的认识和对杂家的评价争议不断。褒之者赞其包容万象,意义非凡;贬之者视其杂乱无章,缺乏主旨。杂家作为诸子百家中之一家,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其意义也有所变化。

杂家之名,要追溯至《汉书·艺文志》。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社会动乱,群雄并起,思想界也异常活跃,各家学说层出不穷,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班固《汉书·艺文志》将诸子百家分为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等十家。并对“杂家”这样阐述:“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其后的《隋书·经籍志》在子部书类中开列了儒家、道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九家,也将杂家作为单独的一家列出。并在小序中阐述道:“杂者,兼儒墨之道,通众家之意,以见王者之化,无所不冠者也。”“放者为之,不求其本,材少而多学,言非而博,是以杂错漫羡,而无所指归。”《隋志》上承《汉志》,认为杂家兼通诸家,包容万象,可以见证王者之治。只是,杂家因其杂的特点,也有很大的弊端,放荡者为之,便容易成为杂乱无章之作,杂而不融,缺少主旨。由此可见,当时所谓的“杂家”,实际是一种集合儒、墨、名、法等众家学说,融

汇贯通而成为自己一家之言的专门学说。班固《汉书·艺文志》说:“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作为“可观”的九家之一,它在当时还是很有价值,有一定影响力的。

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对“杂”的概念的认识逐渐发生改变,对杂家的分析与评价也日益改变。至《四库全书总目》,这种变化尤其明显。《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分十四类。“儒家之外有兵家、有法家、有农家、有医家、有天文算法、有术数、有艺术、有谱录、有杂家、有类书、有小说家、其别教则有释家、有道家。叙而次之,凡十四类”。子部总叙称其“群言岐出,不名一类,总为荟萃,皆可采摭菁英”。十四类中的杂家类居于谱录类之后,类书类之前。子部杂家类又包括六个小类:杂学之属,杂考之属,杂说之属,杂品之属,杂纂之属,杂编之属。小序对各类的具体解释如下:“以立说者谓之杂学;辨证者谓之杂考;议论而兼叙述者谓之杂说;旁究物理,肪陈纤琐者谓之杂品;类辑旧文,堡兼众轨者谓之杂纂;合刻诸书,不名一体者杂编。”《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类的小序提到此书对杂家的看法和分类的依据:“衰周之季,百氏争鸣;立说著书,各为流品,《汉志》所列备矣。或其学不传,后无所述;或其名不美,人不肯居。故绝续不同,不能一概著录。后人株守旧文,于是墨家仅《墨子》、《晏子》二书;名家仅《公孙龙子》、《尹文子》、《人物志》三书。纵横家仅《鬼谷子》一书,亦别立标题,自为支派。此拘泥于门目之过也。黄虞很《千顷堂书目》于寥寥不能成类者并入

杂家。杂之义广,无所不包。班固所谓合儒墨,兼名法也。变而得宜,于例为善。”

《四库全书总目》认为“杂之义广,无所不包。”便依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之例合并诸家入杂家,将《汉书·艺文志》所列名家的《尹文子》、《公孙龙子》,法家的《慎子》,道家的《鬻子》等,都归为杂家一类。以为此举是“变而得宜,于例为善”,更符合当时的学术发展。然而班固所说“合儒、墨,兼名、法”的杂家是作为一个学术流派,融合了各家思想而为己所用,在思想内容上显示出儒墨名法的某些特征,而不是真正的将各家思想的学说看成一个整体,分为一类。班固所说的“杂”不是单纯的无所不包,而是学术融合。《四库总目》虽也依班固之例列出杂家,却将杂家之“杂”理解为无所不包的“庞杂”,有一定的误解。而且,墨家、名家、纵横家等这几派学说虽不是显学,却是自成体系的一家之说,这点没有异议,只是后世很少有人继承研究,前人传承下来的有关这几类学说的书籍也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消亡,造成学说的没落。《四库全书总目》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正统地位,维护封建统治政权,对与儒家不相契合的学说采取抵制态度,这种分类很难说没有这方面的影响。到此时,原本可以通王者之治的一家之说,已经失去了它作为专门学派的地位,成为子部的一个附属性类别,作为一些难以分类的,学说不显的学派的集合地而存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杂乱之学”。 后世学者对《四库总目》子部杂家类合并名、墨、纵横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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