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血站突发事件应急采供血预案

2019年血站突发事件应急采供血预案

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卫生厅《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要求,为提高血站应急处理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整体水平和能力,快速组织采供血液,确保满足医疗、救灾、备战用血的需求,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订本预案。

二、应急采供血处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血站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XXXXXX

副组长:XXXXXX 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突发性事件应急采供血预案,督促、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各科室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采供血处理工作。

A、综合协调、指挥:由办公室主任会同血源科科长负责; B、血源保障:血液调度和血源组织有血源科科长会同献 血办负责;

C、应急采血:由血源、内采科长负责;

D、应急供血:血液储备、应急供血由血源科科长会同血库负责人负责;

E、技术保障:业务技术保障根据各自职责分别由科长负责;

F、后勤保障:电源、交通、采供血物资、食品等由总务科科长负责;

G、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 三、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1、当重特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生产 事故、核事故、暴力或恐怖袭击、战争等事件发生,而造成医疗急救用血急剧增加时;

2、血站库存血液严重不足或血型比例严重失调; 3、影响采供血机构日常工作,限制血液的采集、检验、 分离、储存及运输等;

四、应急采供血预案的启动

1、血库值班人员接到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医疗用血急 剧增加的报告,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或库存血液严重不足、血型比例严重失调时,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迅速核实情况,综合判断后报告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组长;

2、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主 管领导的报告后,决定是否启用本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采供血预案;

3、启动应急采供血预案时,各科室必须无条件接受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的指挥,安排专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全体职工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并承担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理,保证医疗急救用血,保障医疗用血安全。

五、应急采供血预案启动程序及措施

1、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反应程序及要求

A、接到报告后,应急采供血处理小组应立即作出反应, 组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做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B、通过有效的内部通讯网络,通知各职能部门,迅速召集职工,启动应急采供处理程序;

C、重特大事件发生后,在做出应急反应的同时应立即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血站应急采供血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D、启动采供血应急预案处理重特大事件完毕后,血站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应将处理结果、原因分析、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应急采供血协调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

2、各职能部门反应程序及要求

A、血库值班人员须立即明确记录、统计当时各血型的全 血、血液成分和RH阴性血的库存量,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B、血源科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调拨血液和组织动员血 源,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a)、立即和县市级医院输血科、血库联系,了解库备情况,随时准备统一调剂;

b)、立即和省、市内中心血站、血站、中心血库联系,了解库备情况,随时准备统一调剂;

c)、通知有关分管无偿献血宣传组织的单位及人员,立即组织无偿献血,启动固定志愿无偿献血者队伍;

d)、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因特网等新闻媒体,呼吁事发的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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