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
《安全生产法》要求,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因此,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作为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的条件之一。安全验收评价应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检查”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对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检查应参照相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进行检查。检查一般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检查预案程序,第二层次是检查预案内容,第三层次是检查预案配套的制度和方法。
1预案程序的检查 1)危险源确定程序
(1)找出可能引发事故的材料、物品、系统、生产过程、设施或能量(电、磁、射线等);
(2)对危险辨识找出的因素进行分析:
①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人的伤害,物的损失,环境的破坏); ②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3)将危险分出层次,找出最危险的关键单元。 (4)确定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
(5)对属于重大危险源以及危险度高的单元,进行“事故严重度评价”。 (6)确定危险源(按危险程度依次排列)。 2)事故预防程序的检查
遵循事故预防PDCA循环的基本过程,即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ek)、处置(Action),包括:通过安全检查掌握“危险源”的现状;分析产生危险的原因;拟订控制危险的对策;对策的实施;实施效果的确认;保持效果并将其标准化,防止反复;持续改进,提高安全水平。
3)应急救援程序检查
要求根据危险源模拟事故状态,制定出每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救援方案,不能遗漏。当发生事故时,每个职工都应知道各种紧急状态下,每一步“做什么”和“怎么做”。
大型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程序”应该将“单元(车间)应急救援程序”汇编在内,不能出现盲点。重点检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程序;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的程序及通讯网络;抢险救灾程序(救援行动方案);工程抢险抢修程序;现场医疗救护及伤员转送程序;人员紧急疏散程序;事故处理程序图;事故上报程序。
2预案内容的检查
此处主要检查两个方面:一是程序所包含的内容是否遗漏,二是这些内容是否正确。重点检查以下方面的内容。
1)组织方案
以生产经营单位为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以主要领导和各职能机构负责人共同组织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负责在重大事故发生后的救援指挥和组织实施救援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本单位使用的原材料和生产产品的不同,按照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辐射、防中毒等成立各个救助分队,各分队可以专业和非专业相结合。各分队要
明确组织形式,对人员进行实施应急救援措施的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处理重大事故所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救助器材,形成一支专业性强的实施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的建立主要是建立联系网络。重大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指挥机构和各救援分队的联系要畅通,能够及时对具体实施应急措施进行指挥和调度;与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以及事故应急救援抢救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必要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本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危险源的状态和生产安全工作情况;对在生产安全中发生的问题,取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或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2)责任制
责任制主要是指挥系统和抢险分队责任制的建立。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保证信息畅通,报警及警告信号明确有效,实施救援队伍分工明确,指挥救援程序落实,必备的救援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完好和正确使用,救援人员应具备安全技术素质及保证技术培训质量等。
3)报警及信息系统
生产经营单位可依据本生产经营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重大事故发生的报警信号系统。当发生重大事故时,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规定的方法及时报告和报警。报告或报警的方式可以用声响或标志等形式,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和醒目。
4)重大危险源
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危险场所和危险部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