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最新)

编号:

成 都 市 家 庭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编制

使 用 说 明

l 、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

2 、工程承包方(乙方)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承担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或资格证书

3 、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在签约之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与对方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咨询,达成一致意见。

5、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签订合同前发包(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还需要检验分公司(分部)是否持有上级、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7、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以确保每份合同内容一致;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

8、查找或咨询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名录可向成都建设网(www.cdjs.gov.cn)查询。

二零一二年

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地址: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乙方代表人: 工程监理及电话: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均以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 ;

1.2工程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