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信联发〔2012〕28号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湖南省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办事处、市级联社:
为进一步加强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管理和指导,现将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湖南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银发〔2012〕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广
各市州要及时转发本通知,积极指导辖内县级行社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人行和省联社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助农取款服务申报和开办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广助农取款服务。
二、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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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要不断完善助农取款服务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对助农取款服务点的业务管理、交易监测、操作培训和机具维护等工作。县级行社与助农取款服务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必须涵盖各自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商户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巡检,防止利用受理终端不正当牟利、故意使用假币等行为,防范欺诈、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加强指导,如期报送
各市州要督促和指导辖内已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收单行社严格按照统计口径,如期如质完成相关资料和报表的报送工作。一是于2012年4月30日前向当地人民银行市(州)中心支行补报开展助农取款服务的全部相关资料;二是于每月5日前向当地人民银行市(州)中心支行和省联社报送上月助农取款服务月度统计表。
报表报送联系人:谭熙熙 联系方式:0731-89801510 邮箱:hnnxyhk@126.com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银行卡 助农取款 实施细则 通知
内部发送:省联社领导,办公室,银行卡部。
联 系 人:谭熙熙 联系电话:0731-89801510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2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2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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