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高唐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聂磊

(2012年2月28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的要求,对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农业局唐局长传达了《实施方案》,请大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稳妥地开展工作。下面,就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性

(一)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是我县推行多年的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的延伸和拓展。这既是“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从乡镇工作来讲,抓住了“三资”问题,就抓住了农村矛盾的焦点,就抓住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就能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真实状况,从根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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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显失公平和以权谋私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对于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加快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是加强“三资”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基础。从当前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村集体经济都很薄弱,有的还是“空壳”。大多数都没有集体资金积累,只有为数不多的集体资产和资源,这是村集体经济的“最后一点本钱”。通过清产核资,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管好用活这“最后的本钱”,盘活村级资产、资源,实现村级集体“三资”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提供经济基础。

(三)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多发领域。从近几年信访情况看,村组干部出问题、犯错误,甚至违法犯罪,绝大多数与处置集体“三资”有关。有的村干部不能认真执行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在“三资”管理使用上优亲厚友,造成群众不满;个别村干部不能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以权谋私、独断专行,集体资金被无偿占用或低价承包、租赁、处置,有的集体资金被贪污、私分、挪用、挥霍浪费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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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推行农村“三资”清理,就是要从源头上摘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村干部犯错误的机会,保护基层党员和干部。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这次清产核资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严。试点镇(街道)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把握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一)把握目标要求,突出工作重点。为搞好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县纪委、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高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开发区、各镇(街道)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加强“三资”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准确把握清产核资工作的目标要求,切实抓好《方案》的落实,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一是要以摸清“家底”为目标,全面掌握村集体所有“三资”的现状。要把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全部纳入清产核资范围,以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通过账实、账证、账账核对,确定盘盈盘亏情况。对集体经营、投资等收入,固定资产和土地、林地等集体资源,要进行重点清查。二是要以明晰资产权属为重点,建立“三资”管理台帐。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在全面清查核实和权属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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