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
1. 总则
1. 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1. 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1.2.2
1. 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
1.3.2 本标段的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 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
1. 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 款的规定 。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
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己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
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
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