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变更)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仍在有效期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署本补充协议,对《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1、 2、 3、 (例:工作岗位的变更:工作岗位由 变更为 。

工作地点的变更:工作地点由 变更为 。 工资薪酬的变更:工资薪酬由 变更为 。) 二、除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变更内容之外,《劳动合同》中的其他各项条款没有发生变更,并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变更内容与《劳动合同》相冲突,以变更内容为准。

四、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是《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补充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乙方签字后生效,两份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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