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2001年1月1日启用)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中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东省旅游局制定的《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同意遵守细则并将细则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中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l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 人数
旅行日期
路线与景点 (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保险金额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元/人·天 导游服务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购物娱乐安排 (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3.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4.为保证甲方的旅游安全,乙方应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中方直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