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说明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说明

塔河炼化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活性污泥及浮渣、含油污泥、废催化剂、废碱渣。现将其处置情况说明如下:

一、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1、活性污泥及浮渣

塔河炼化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活性污泥、浮渣等三泥(含水率99.5%),由剩余活性污泥泵从污泥池提升至污泥浓缩罐自然沉降后分层切水,经8-16h浓缩后,剩余污泥含水率降至97%左右,经泵加压进入离心脱水机进行脱水处理。然后,通过泵输送三泥回炼系统进行回炼。(附件1)

2、含油污泥及含油泥沙

塔河炼化含油污泥主要来源于清罐、清池产生的罐底油泥、隔油池、气浮池、扫线、管线刺漏及落地油,含油污泥全部委托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6528260024)处置。塔河炼化统一与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含油污泥年度处置合同(附件2)。

3、废催化剂

塔河炼化检修时根据催化剂性能情况,进行撇头或部分更换,废催化剂为加氢催化剂,主要成分为钨、钼及瓷球等。废催化剂委托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6606000001)处置,塔河炼化与该公司签订废催化剂处置合同(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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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废碱渣

液化气脱硫装置中,氢氧化钠将其中的甲硫醇、乙硫醇和少量的硫化氢分别转化为甲硫醇钠、乙硫醇钠和硫化钠,使之溶于碱液中,从液化气中抽提到碱液中达到脱硫的目的。硫醇钠和硫化钠混于碱液中形成碱渣,产生的废碱渣,通过原碱渣罐V5307—新增注碱流量泵—DN25钢管到酸性水汽提塔T5401第18层或第20层塔板注碱口进行全部回收,零污染。处置过程不产生废水废气排放。

二、危险废物管控措施

1、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处置前先申报、预算费用、审批的工作程序,从程序上形成集思广益、齐抓共管最大限度回收可利用危险废物,从危险废物产生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2、在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持续加强过程控制和后续的处置跟踪,做到有专人跟踪、有记录资料可查阅,从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3、继续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易于降解、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计划,从原材料上减少产生危险废物。

4、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合理选择使用清洁的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提高危废回收再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出,改进设计、调整产品结构、改善管理、综合利用,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减少废物的产生量。

5、不断改进能源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排放技术,讨论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工作内容,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采取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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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量,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从而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达到减少危废危害性的目的。

6、采取相应的污染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建立长效检查体制,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以便及时排除环境安全隐患,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废物跑、冒、漏、滴,引起环境污染。

7、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的HSE监管是危险废物管理的重点,分公司将在过程控制中重点抓好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的危险因素识别和环境监测,做好提前预防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

鉴于上述情况,塔河炼化公司并未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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