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石油和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井控设计 第三章 井控装备

第四章 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 第五章 钻开油气层和井控作业

第六章 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 第七章 井控技术培训 第八章 井控工作九项管理制度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井控技术是保证石油天然气钻井安全的关键技术。做好井控工作,既有利于发现和保护油气层,又可有效地防止井喷、井喷失控或着火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井喷失控是钻井工程中性质严重、损失巨大的灾难性事故。一旦发生井喷失控,将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使油气资源受到严重破坏,造成环境污染,还易酿成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毁坏甚至油气井报废。

第三条 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油气田(管理局或勘探局、油气田分公司)的勘探、开发、钻井、技术监督、安全、环保、物资、装备和培训等部门,必须十分重视,各项工作必须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 井控工作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和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技术培训以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八个方面。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钻井。各油气田应以本规定为准,结合本地区油气井钻井的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并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和生产分公司备案。进入该地区的所有钻井队伍必须执行该细则。

在浅海、滩海地区钻井,还应结合自身特点,补充有关技术要求。

第二章 井 控 设 计

第六条 井控设计是钻井、地质工程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全井段地层孔隙压力梯度、地层破裂压力梯度,注采井分层动态压力以及浅气层、邻井资料。

二、满足井控要求的钻前工程及合理的井场布置。

三、适合地层特性的钻井液类型和密度,合理的加重钻井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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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剂和其它处理剂储备。

四、合理的井身结构。

五、满足井控作业的各次开钻井控装备。 六、有针对性的井控技术措施。

七、对井场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进行勘查并在地质设计中标注说明。特别需标注清楚诸如煤矿等采掘矿井坑道的分布、走向、长度和离地表深度,在钻井工程设计中明确相应的井控措施。

第七条 钻井必须装防喷器。若因地质情况允许不装防喷器,应由各油气田分公司所委托的设计部门和钻井作业方共同提出论证报告,并经油气田分公司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签字批准。

第八条 平衡压力钻井中钻井液密度的确定,以地层孔隙压力当量钻井液密度为基数,再增加一个安全附加值。附加值可由下列两种方法之一确定:

一、油水井为(0.05~0.10)g/cm3,气井为(0.07~0.15)g/cm3。

二、油水井为(1.5~3.5)MPa,气井为(3.0~5.0)MPa。 具体选择附加值时应考虑地层孔隙压力预测精度、油气水层的埋藏深度、地层油气中硫化氢含量、地应力、地层破裂压力和井控装备配套情况等因素。

第九条 在井身结构设计中,同一裸眼井段中原则上不应有两个以上压力梯度相差大的油气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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