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资料归档管理规定(2013年12月16日)

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 施工技术资料归档管理规定 (修改版) 2013年11月 1 目的 为统一本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竣工档案,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各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工程建设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参与项目建设的其它单位。 3 定义 3.1 项目文件 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可追溯性文件,包括前期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设备仪器类文件、监理文件、试生产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 3.2 项目前期文件 指工程开工之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3 项目竣工文件 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 3.4 项目施工文件 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 3.5 项目竣工图 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 3.6 项目监理文件 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 3.7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3.8 项目文件归档 - 2 - 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承包单位移交经整理的全部相应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档案管理机构。 3.9 项目档案 指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 3.10 项目档案的移交 项目中间交接后,承包商按照合同、协议或规定向项目档案室移交档案;项目档案通过专项验收后,向生产使用单位移交。 4 项目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程项目文件材料归档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项目文件归档和移交工作在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竣工资料验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4.2 管理职责 4.2.1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由技术开发部档案室归口管理,负责公司和项目档案的统一管理和档案实体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项目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负责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的组织工作;接收和管理公司项目档案。 4.2.2 项目控制与施工管理部根据归档范围和归档责任负责完成自身所形成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对承包商所移交归档文件的检查、指导、监督、审核、签署等工作,并在交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及完整性严格把关;负责项目文件向技术开发部档案室移交的工作。 5 项目文件的收集和编制 5.1 收集和归档责任 项目文件由文件形成单位负责整理、归档工作,各责任单位必须按归档要求和归档时间做好归档文件的收集、整理、组卷、编目和移交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责任详见表5.1所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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