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

内蒙古自治区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

2018—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是推进健康内蒙古的战略机遇期,也是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压力日益凸显的时期。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健康老龄化社会,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3部门印发的《“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结合《“健康内蒙古2030”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健康老龄化,即从生命全过程的角度,从生命早期开始,对所有影响健康的因素进行综合、系统的干预,营造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社会支持和生活环境,以延长健康预期寿命,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功能,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

(一)健康老龄化取得了显著成就。

近几年,全区把健康老龄化,特别是医养结合作为重大惠民工程,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作为健康内蒙古建设和新型健康产业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健康老龄化和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

1.老年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全区现有卫生计生机构24217所,其中医院77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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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医院中,三级医院74个,全部开设了老年病科。二级医院286个,部分设置开设老年病科,其余开设老年病床为老年人服务。全区现有蒙中医院202个,其中二级以上100个,全部开设了老年病科。65周岁以上老年健康管理率67%,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超过60%。

2.基本医疗保障框架基本形成,保障水平不断加强。城乡统一的基本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85%左右,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研究探索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实现区内异地住院、购药直接结算的基础上,与全国31个省市实现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

3.建立医养结合机制,积极打造医养结合服务体系。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成立了卫生计生行业健康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并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分级诊疗制度,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等工作。在偏远牧区实施了流动服务车加“家庭健康保障小药箱工程”。实施“新家庭计划——提升家庭发展能力”、“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项目,着重提升养老照护能力。确定医养结合试点地区和示范项目,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以签约、托管、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形式开展合作。批复设置了一批开展医养服务的大型医疗机构。康复医院发展到47个,护理院发展到4个。

(二)未来3年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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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龄化不断加快,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长。截止2017年11月,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436万,占总人口的17.4%,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58.8万;失能、半失能老人71.34万,完全失能老人28万,占老年人口的13.5%;空巢家庭城区超过50%,农村牧区超过30%。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500万,占总人口的20%以上,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始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残疾老人逐年增加,老年人对于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的刚性需求日益增加并快速释放。此外,家庭结构小型化、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使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照料者缺失的问题。

2.老年健康保障体系亟待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能力亟待提升。医养结合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有待接续,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尚未构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疗机构不足。区域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差异较大,养老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存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与机构间配置不平衡问题。

3.老龄健康信息化水平明显滞后,基层老龄健康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客观对老年人健康档案的建立和评估、老龄健康大数据的形成提出更高要求。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和运营治疗效益不高,基层老龄健康服务人才严重匮乏,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严重不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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