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东豪风电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2014年6月25日颁布

编制单位:东豪风电场

2014年7月1日执行

起草人:史青龙

审 核:任仲杰

批 准:白煜

魏东飞

1、编制目的

为提高风电场应对草原火灾的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轻草原火灾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

《202.014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标准》(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东豪风电场生产、生活区域所处草原地区。 4、事故风险分析 4.1草原火灾

草原火灾是指由于自然的或人为的原因,在一定自然背景下导致草原燃烧,对牧业生产及草原生态环境有巨大破坏力的灾害。其次生灾害可造成风电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 4.2草原火灾的特点

4.2.1火势猛、速度快、火头高,有时可达到10m ,由于草原开阔,河流少,火借风势迅速蔓延。

4.2.2发生火灾时,由于草原风向多变,易形成多岔火头,能见度小,极易形成火势包围圈,造成人身伤亡

4.2.3火灾发生后, 过火后区留有暗火,有死灰复燃的隐患。 4.3草原火灾危害

发生草原火灾不但威胁风电场人员和设备安全,损坏集电线路箱变、分接箱、风机等设备,导致35kV集电线路跳闸,还会造成当地环境和生态的破坏。 4.4危险等级

4.4.1 四级状态:火灾等级划分指标小于100/hm2。 4.4.2 三级状态:火灾等级划分指标大于100—2000/hm2。 4.4.3 二级状态:火灾等级划分指标大于2000—8000/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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