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钻场必须设置直通井调度电话一部,以便随时与调度取得联系。
12、钻场设瓦斯监测探头一个,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能切断钻机电源。
13、打钻时带班副矿长、防突队长,安全员必须亲自在现场指挥打钻。
14、防突队长必须建立详细的打钻台帐,对当天打钻的时间和打钻参数详细记录,以备将来开拓开采储存材料。
第二节 抽放安全技术措施
1、抽放前必须进行管路预埋。 2、抽放路线为:
(1)、地面瓦斯抽放泵→一风井→1657南翼瓦斯抽放巷→1657北翼运输大巷→120904回风巷→钻场。
(1)、地面瓦斯抽放泵→一风井→南翼C10煤通风上山→1620南翼水平运输大巷→1620南翼避难硐室掘进迎头→钻场。
3、我矿抽放主管使用400mm,支管采用315mm,分管采用280 PV管,钻场集流管使用50公分的钢管,钻孔预埋采用20公分钢管。 4、地面的抽放设备使用高流量,低负压进行抽放。地面抽放压力20kpa,井下工作面保证15kpa,满足抽放压力的需要求。
5、在抽放时装设:瓦斯压力表、瓦斯流量表、温度计、放水器。 6、机电科必须派专人每天对瓦斯抽放管道气密性、各种仪表的灵敏性检查。
7、打钻必须按照抽放设计的要求每个钻孔不少于40米。 8、当瓦斯压力降低到0.74Mpa以下时和瓦斯含量降低到8m3/t方可恢复作业,钻孔抽放40米,掘进20米。
9、在推工作面的时候在工作面两帮使用风煤钻打短孔释放瓦斯,间隔0.8米打一个孔,孔深不少于15米。 10、抽放封管时,封孔长度不少于8米。
11、钻场的孔按照5个孔呈扇型布置,钻场布置设计每隔30米进行钻场抽放布置,如钻孔布置图所示。
12、抽放前打钻必须严格按照打钻技术措施严格执行。
13、抽放钻场必须按照煤矿要求断面进行布置,下底净宽2.8米,上净宽1.8米,净高2米。
14、其余未尽事宜按《防突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第六章 瓦斯抽采管理实施办法
为强化钻孔施工、抽采管理,提高矿井抽采率,从源头消除矿井通风瓦斯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 劳动定员
抽采瓦斯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负责打钻、管路安装回收等工程的施工和瓦斯抽采参数测定等工作。矿井专设瓦斯抽采队,并按岗位进行定员配备,瓦斯抽采队的劳动定员在籍人数为35人,详见表9-1-1。 表9-1-1 劳动定员表
出 勤 人 数 类 别 工长 技术员 钻探工 瓦斯观测工 放水、维修、安装泵站值班人员 合计 夜1 1 5 2 2 1 早1 1 5 2 1 1 中1 3 1 1 1 7 小3 2 13 5 4 3 30 替补 人数 2 1 1 0 5 在籍 备注 人数 3 2 15 6 6 3 35 12 11 第二节 钻孔施工及考核
1、钻孔设计
(1)瓦斯抽采钻孔、防突措施钻孔由通风安全部负责设计,地质钻孔、防水孔由地测部负责设计。
(2)各种钻孔设计必须说明钻孔的性质、目的、用途、参数(包括方位、倾角、孔深、开孔位置、终孔位置、孔径、封孔长度、抽采钻孔投抽时间等)。
(3)钻孔施工必须经通风安全部同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4)钻孔设计必须与现场相一致,按比例进行设计,要有正规的图纸资料。
(5)现场条件发生变化需修改设计,原则上是谁设计谁修改。
第三节 钻孔施工管理
(1)放线
地质孔、防水孔、由地测人员负责放线,瓦斯抽采孔、防突措施孔由通维队技术员、分管钻探班的管理人员负责放线。放线必须现场标明钻场编号和每个钻孔的头尾。钻孔谁放线谁校核。 (2)施工与终孔
A.施工现场必须悬挂设计施工图表。
B.开孔时施钻人员必须核对孔号及参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开钻。 C.钻孔施工时,必须作好原始记录,准确记录钻孔实际参数、长度、瓦斯涌出、见煤(岩)情况和在施钻过程中出现的其它异常情况等。原始记录和钻孔施工明细表必须实事求是记录,严禁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维队每月将原始记录和钻孔施工明细表报通风安全部。
D.顺层钻孔未达到设计深度见岩的必须停止施工,并重新补孔,如经三次调整仍不能达到设计深度则停止施工,将资料报通风安全部修改设计后施工。对前三个孔按实际长度结算进尺。
E.顺层钻孔施工若遇喷孔严重,钻孔深度达不到设计深度,经通风安全部同意后方可终孔,但进尺按如下规定结算:深度达设计孔深的90%或达到50米以上的按实际长度结算进尺;达设计孔深的80%但小于50米的按孔深的1/2结算进尺;小于设计孔深的80%不结算进尺。
F.穿层钻孔达到设计孔深但未达到设计终孔层位不得终孔,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