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
排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子公司、各单位、部处室:
为了持续加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特制定“十二五”期间《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作为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总抓手予以逐步实施,请各子公司、各单位、部处室根据集团公司的文件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出台或修改本单位的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坚持不懈地做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推进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集团)节能减排工作,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保证节能减排指标的顺利完成,根据河南煤化工[2010]56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永煤集团节能减排工作的任务是:确保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与省市政府签订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顺利完成;依靠科技进步,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
第三条 永煤集团节能减排的工作方针是: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节能减排的政策、法律、法规,合理利用资源、能源。
第四条 永煤集团技术信息中心是企业节能减排业务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永煤集团节能减排工作。永煤集团各职能部门在本职范围内履行节能减排责任,配合、协助永煤集团技术信息中心搞好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
第五条 永煤集团(含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直属单位全体员工都有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排放的责任。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永煤集团(含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及直属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永煤集团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见附表)。组长由永煤集团董事长兼任,副组长由副董事长、分管副职兼任,成员由永煤集团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设立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永煤集团技术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考核、指导各子公司、直属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
永煤集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组 长:唐远游 副组长:曹志安 侯世宁
成 员:贾修启、丁献玲、谢述新、张 毅、王洪海、张军强、强岱民、杨联合、程东全、付才国、张爱民、成雪梅、张明华、丛子月、刘兴彦、王瑞海、白景双、杨明林、田尚仁、尤德玲、金 新、彭业升、霍保山、周 荣、武凤林、李海深、王 伟、王天忠、陈万宇、贺东升
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瑞海(兼) 办公室副主任:白景双 田尚仁
成 员:技术信息中心、规划发展部、机电部、生产部、地测处、通防处、财务部、宣传部、办公室、煤质中心、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安监局相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 各子公司、直属单位均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制与管理机制,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企业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永煤集团建立集团公司、子公司和直属单位、子公司其下属直管单位的三级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实行分级管理。
第十条 节能减排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 永煤集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审定企业重大节能减排事项,审定企业节能减排规划和年度计划,决策重大节能减排项目。
3、建立、健全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审定节能减排管理人员的配备、任免情况。
4、审定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奖惩情况。 5、审定企业各项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永煤集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传达并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减排方针、政策,组织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
2、制定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拟订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和奖惩方案。并考核和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3、备案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节能减排制度并检查和考核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企业,对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
5、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各单位节能减排和环保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职工节能减排和环保意识。
6、建立完善能源监测机制,加强对各子公司、直属单位用能情况的监测和管理。
7、开展清洁生产,贯彻循环经济理念,走低碳经济之路。 8、建立健全能源统计管理体系和工作档案,做好能源监测统计工作。
9、组织完成重点节能减排工程项目。
10、负责集团公司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永煤集团其它相关部门的节能减排职责 1、贯彻、宣传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在业务范围内配合技术信息中心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第十四条 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本企业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并指导、检查、考核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
3、根据指标和考核细则,制定本单位的节能减排规划、年度计划、节能减排制度、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和落实。
4、做好能源统计工作,建立统计档案,各种能源统计报表要如实填报,并按要求向集团公司报送。
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节能减排意识。做好节能减排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6、重大节能减排项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监督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7、负责落实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节能减排工作。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条 永煤集团对各子公司、直属单位实行节能减排工作“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节能减排工作纳入永煤集团年度考核体系。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的不得参加上级公司评先,本单位节能减排奖励。
第十六条 主要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