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岗位职责与工作程序
一、纪检监察工作任务⑴监督促进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令和金融政策、法规、计划的贯彻执行,保证政令畅通,强化管理,提高效率;⑵协助党组和领导加强整顿党风和行风建设,加强金融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⑶检查处理监察监督对象违反大政方针、法律法令和金融政策、法规、计划的行为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惩治腐败分子;⑷宣传教育监督对象遵纪守法,戒除官僚主义,廉洁高效地工作;⑸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忠实、有效履行其职责。 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与工作原则⒈工作职责⑴受理信访举报;⑵协助行党组和领导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⑶金融执法监察;⑷案件检查;⑸宣传教育;⑹调查研究。
⒉工作原则⑴实事求是原则;⑵依法独立行使党内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权原则;⑶依法监督原则;⑷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⑸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原则;⑹保障党员和工作人员合法权利原则;⑺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⑻公开性原则;⑼依靠党员和群众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原则。 三、信访举报工作任务、职责及工作程序⒈认真受理。
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人员,当接到信访举报的信件、电话、来人举报时,首先要详细记录,做好登记。
特别是来人举报要做好工作,尽量要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 如无理取闹,则要临行批评教育。 ⒉反映情况。
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纪政纪信息和各类违纪案件线索。 ⒊承办案件。
凡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批转查办并要报结果的信访案件,要及时组织查处,并按时按质上报结果。
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与方法:⑴及时开拆;⑵仔细阅读;⑶认真登记;⑷呈报与阅批。
四、案件检查程序㈠案件受理程序⒈登记纪检监察部门应将来件的来源、基本内容和有关材料进行登记。
登记的项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⑴来文机关(单位)或姓名(个人);⑵收
文时间;⑶编号;⑷份数;⑸来文反映问题的性质;⑹来文的标题;⑺受理批办、交办的材料是否要处理结果。
⒉分析纪检监察部门对收到的检举控告材料,应认真审阅和分析问题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看反映问题是否有根有据,是否有时间、有地点、有发生条件,是否合乎逻辑和情理;还要看反映的问题属什么性质,情节是否严重等。 ⒊初步核实的任务、要求和方法初步核实,是指金融纪检监察部门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
经分析后,按照案件检查受理权限报领导审批后,派人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⒋初步核实的程序初步核实的程序,是指办案人员在初步核实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先后顺序。
它包括办理初步核实手续、确定初步核实人员、制定初步核实方案和初步核实的实施等。
⑴办理初步核实的手续。
经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实施初步核实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办理初步核实的手续。
⑵确定初步核实人员。
办理初步核实手续后,纪检监察部门应根据反映主要问题的具体情况确定逐步核实人员,成立核查组。 ⑶制定初步核实方案。
核查组成立后,核查组负责人应针对所要核查的主要问题线索等情况和涉及的法规及纪律规定,组织人员制定初步核实方案。 ⑷初步核实的实施。
初步核实的实施,是指初查人员通过采取规定的手段和方法,查清所反映的主要问题,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的活动。 ⑸初步核实的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对初步核实结果,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案件检查条例》、《实施细则》和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适当处理。
㈡立案工作程序⒈审核材料和初查线索审核材料是指审核立案材料的可靠
性和真实性程序。
⒉填写立案审批表立案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对所有需要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件,都要严格履行立案报批手续。
⒊履行审批手续履行案件立案审批,是指有权批准立案的领导或部门,对立案工作最后把关。
⒋立案立案报告和立案审批表一经批准,即为正式立案。
一经立案,就不能随意撤销,必须提出充分的事实材料和依据,说明理由,报请批准立案的领导机关或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案。
五、案件审理㈠案件审理工作任务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按照审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认真审核和处理金融检查与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和复查复议的案件。
⒈要审核送审案件从主案到案件检查是否符合办案程序,每个程序是否经过有权批复部门和领导的批准,是否有越级、越权等不合规问题存在。
⒉实事求是地核对的事实材料,审核鉴别案件检查部门所收集的全部证据。 ⒊根据党的纪检监察岗位职责与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