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检修及开工的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 停工检修及开工的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停工检修及开工的安全管理,明确和落实各方的职责和责任,防止火灾、爆炸和人身等事故的发生。 2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生产装置及生产辅助系统停工、检修和开工的安全管理模式,明确了进入各个步骤应具备的条件。 本规定适用于长岭资产分公司和长岭股份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生产装置和辅助系统的停工、检修和开工。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处负责制定和监督《停工检修及开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有权进行考核。 3.2 各生产装置是停工检修及开工的责任主体,对停工检修及开工安全全面负责。 3.3 生产处负责停工检修及开工的组织实施。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停工检修的准备 4.1.1 停工大检修前,要成立装置停工领导小组。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4.1.2 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

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1.3 重点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要制定具体的专项安全措施,指派专人担任安全负责人,认真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和环境因素分析,通过分析制定安全、环保、健康措施并组织落实,办理作业许可证,监护到位,确保作业安全。 4.1.4 所有参加检修的单位进入检修施工现场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对起重机械、机具、用电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的设备,不得进入检修施工现场。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摆放。 4.1.5 应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HSE危害识别及措施、盲板表等应经职工讨论,由主管领导批准,书面公布,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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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 4.1.6 检修的外委施工项

目,必须由主管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进行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协商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监督实施。及时协调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参加检修施工的外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厂的有关规定,并要对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

4.1.7 所有参加检修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安环处统一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随身携带。检修单位也要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包括实习生、代培工、外来人员)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意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用事故实例教育,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有关作业。 4.1.8 所有外委检修项目都必须按照《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工程主管单位要严格审查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职,并经安环处审查安全资格,办理施工登记手续,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后,方可发包工程。不得向证件不齐全、无施工经历、管理混乱的单位发包工程。工程承包合同心须包含有关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对危险区域的工程项目、重点工程项目要制订详细的安全措施,工程主管部门做到管施工必须管安全,施工员要加强对施工、检修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 4.1.9 各单位检修前要选派熟悉生产、责任心强的职工担任检修期间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并经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从事安全监护工作。 4.2 装置停工的安全要求 4.2.1 生产装置负责人认真组织技术人员制订停工、吹扫方案,要求方案详细,规定具体,可操作性强。对本岗位、本专业、厂内外同类装置停工中曾经发生过的事故要有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并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学习讨论,停工前进行一次安全考试。 4.2.2 生产装置停工包括七个阶段,各阶段要有符合工艺、设备要求的明确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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