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艺激情,以艺促智,以艺养德,以艺正行
宝安中学第二十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方案
一、活动宗旨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本学年的校园文化艺术节暨“班班有歌声”活动将试行在本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初举行。“一年之计在于春”,新学期伊始,相信校园文化艺术节尤其是“班班有歌声”活动的开展能为班风、校风的养成打下良好的基础,更能充分展示我校师生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精神风貌。比赛由体艺处、团委牵头,以年级为单位进行,德育处、教学处、科研处密切配合,办公室、总务处(综合处)给予一定力度的保障。最终评选出年级优秀组织奖和最佳组织奖。
一、组委会 主 任:彭锻华
副主任:麦国志 刘 斌 古和添 李洪滨 包强平 何 燕 总协调:卢 捷 施振萍 陈 育 李 萍
协 调:田军茂 陈福玲 刘劲松 陈恒周 赖海燕 何 萍 郭丽丽 宣传组负责:杨 军
后勤组负责:王家辉 杨国良 张春光 安全组负责:谭万里 曾祥园
具体执行:各年级组、艺术科组、信息科组、学生组织 二、活动内容
1、绘画、书法、摄影展活动 2、校园“十佳歌手”比赛活动 3、“班班有歌声”歌咏比赛活动 三、活动细则
(一)、绘画、书法、摄影展活动
绘画书法摄影展分两部(高中部、初中部)进行。报送作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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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内容健康向上,贴近校园生活,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和艺术感染力,鼓励艺术形式与艺术风格的创新。
报送作品数量:以班级为单位报送作品。每班需要精挑细选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各5——10幅(均须本班学生原创作品)分别报送至两部美术组。两部美术教师组织筛选出各类精品参加学校展评。
(二)、“校园十佳歌手”比赛活动
比赛分预赛、复赛、决赛,由团委、学生会组织。
1、预赛阶段清唱,演唱限时40秒。4位评审背对选手,以举牌形式,当有3位以上的评审(包括3位)举晋级牌时,选手可进入复赛。若低于3位,则晋级失败。
2、复赛阶段,选手清唱选歌曲中的一段,演唱限时1分30秒。由评委采用表格形式评分按分数高低排名,前20名晋级。(若学生参赛人数众多,可组织半决赛,复赛中前40名晋级半决赛,半决赛前20名晋级决赛。)
3、决赛阶段,选手演唱时可用乐队或乐器伴奏,也可选择用CD伴奏(伴奏一律自备)。选手按抽签顺序演唱,完整演唱一首歌曲(原则上不超过4分钟),由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专业评审评选出前10名为“校园十佳歌手”,其余为“校园优秀歌手”。
(活动细则祥见校团委“校园十佳歌手”比赛方案)。 (三)、“班班有歌声”歌咏比赛活动
1、组队参赛: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要求高一、高二、初一、初二“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参与率100%)。
2、曲目选择:各班参赛队伍自选2首合唱歌曲完整演唱(时间须控制在6分钟内,超时酌情扣分)。鼓励艺术表现形式的创新。 3、服装要求:要求服装整洁统一(校服或适合演唱歌曲需要的服装均可),整体效果好,精神面貌好。
4、伴奏与指挥:歌咏比赛的伴奏形式采用钢琴、CD或小型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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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可,以适合本班演唱为宜。指挥及伴奏一律由本班学生或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担任。
5、奖项设立:各年级根据班级数及比赛情况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根据比赛实际设立最佳指挥及最佳伴奏奖。
6、评分标准:正确表达演唱歌曲的思想内容,情绪饱满,表现力强,富有朝气(25%);演唱音准好,节奏感强,吐字清晰,声音和谐统一,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25%);伴奏与演唱配合默契,指挥驾驭队伍能力强(25%);服装整洁统一,精神风貌好(25%)。
四、各类活动时间安排
各年级须于下学期开学初(2014年2月28日前)组织完成艺术节各项活动的报名。
1、各年级须将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于2月28日前分别报至两部美术组(高中部:钟海平、熊庆园;初中部:洪秋雯、易春玲、杨寅、王藩友、李运宏);
2、“校园十佳歌手”的初赛、复赛须于3月12日前由团委学生会组织完成;
3、各年级“班班有歌声”歌咏比赛的抽签、排序等项工作须于3月15前完成。
各年级将抽签排序后的“节目单”须于3月15日报至学校体育艺术处。
五、奖项及奖励
各类比赛(“十佳歌手”比赛除外)原则上拟设立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根据比赛具体情况还将设立优秀奖等,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
学校将视各年级在校园文化艺术节中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总体情况(a.保质保量按时报送作品,b.各项活动组织开展有序,c.活动总结材料如期上交等),评选出年级优秀组织奖奖励奖金2000元,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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