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古镇卫生院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查与奖惩制度

斗古镇卫生院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自查与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 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 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 部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四、工作站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月有小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解决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五、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漏报一例给予50元处罚,迟报一例50元处罚,漏登一例1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六、对累计漏报,迟报达三例者,除按第5条执行外,扣罚责任人当 月奖金,并全院通报,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 过五例者,追究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责任。

六、对累计漏报,迟报达三例者,除按第5条执行外,扣罚责任人当 月奖金,并全院通报,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 过五例者,追究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责任。

七、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传染 病报告管理人员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

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九、对在传染病防治登记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每年进行评比表彰和奖励。设一等奖一名,奖金5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2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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